****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报来的《**周家山循环经济聚集区工业废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周家****园区内东南角距离108国道50m处,**设计处理规模为1500m3/d****处理站1座,并配套建设中水回用系统1套以及回用水供水管网5230m,服务范围为**周家山循环经济聚集区,****园区内企业生产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建设内容包括生产构筑物格栅池、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MBR膜池、消毒池、污泥池、污泥脱水干化房、鼓风机房、加药间、在线监测室、办公室、门卫室及回用水供水管网建设等。本次评价内容不包含污水管网;项目回用水供水管主要包含凯迪路、**路和G108,及黄沙路、纪水路部分路段。项目总投资1631.15万元,环保投资估算100.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已****改革局批复(勉发改发〔2021〕308号、勉发改发〔2021〕418号)。经审查,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技术评估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有效防控环境风险,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环评和技术评估结论,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报告书》所列项目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生态环境局**分局函复确认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标准。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及中水回用措施。结合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以及服务区污(废)水来源、水质水量、排放特征等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工艺设计及中水回用方案,确保污(废)水经处理后稳定达标,同时符合相应污(废)水再生利用标准后安全综合利用,杜绝二次污染;规范和严格落实中水回用措施,确保所有污(废)水全部**化消纳、不外排。厂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设备冲洗废水、污泥浓缩废水及生活污水等二次废水全部收集后返回污水处理系统,不外排。
(三)强化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结合地下水文地质条件,依照技术规范和环评要求,对厂区实行严格的分区防渗,采取足够的防渗标准及有效措施。规范中水回用设施及管道建设,强化工艺、设备、管网及污水(泥)处理构筑物的密封性控制和防渗、防腐蚀设计,严格日常运维管理,杜绝“跑、冒、滴、漏”,防止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
(四)有效防控大气污染。依照环评和技术规范要求,设置足够的防护距离,****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防护距离内的规划建设控制,该区域内禁设环境敏感建筑。污水处理构筑物、污泥暂存及处置作业区等产生恶臭气体、异味的工序(环节)要综合采取防臭抑臭、消臭除臭措施,并优化集气净化系统布设,确保恶臭气体全部有效收集并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排气筒设置符合环保要求,厂区(界)宜选用除臭物种加强绿化(隔离)带建设,进一步控制恶臭等逸散。氨、硫化氢、臭气等污染物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和排放标准值,有效防控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五)做好噪声污染防控工作。结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等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合理优化厂区平面布局,水泵、风机等产生噪声、振动的设备应尽可能远离厂界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布置,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不得扰民。
(六)严格防范环境风险。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三级”防控体系。规范和加强风险源、风险物质和危险化学品管控,从源头严防泄露、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科学合理设置厂区事故废水收集和导排系统,以及与抗风险能力相匹配的事故调蓄设施和环境应急措施,保持系统畅通,事故应急池预留足够容积,确保事故状态下污(废)水、初期雨水、泄露化学品全部收集、不出厂区,并安全处置。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排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针对管网泄露、处理设施故障、中水回用不畅等风险制定详尽完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当地的应急体系,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政府部门、园区内外各方的联防联控,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完善应急物资和应急措(设)施,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七)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和加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管理。经鉴定属危废的污泥以及其他危险废物须单独收集、安全收储,交由有该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不得混入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改)相关要求。按照《****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等规定,做好污泥处置工作,防止二次污染。严格污泥批次管理,污泥鉴定前应按照环评要求参照危废进行管理和处理处置;鉴定属一般固废的污泥,经处理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等污泥控制指标,符合安全环保填埋****填埋场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应落实“三防”措施,并及时清运,减少暂存时间,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八)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加强机构和人员负责环保工作。严把纳管企业及纳管废水准入关,确保承接的工业废水类型符合处理能力范围。加强中水回用跟踪管理,落实使用单位环保责任。建立进、出水调度台账,规范固废(含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长期保存以供查阅。规范进水口、出水口设置,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规范制定并落实运营期环境管理(监测)计划,定期监控厂区周边大气、土壤、水体(地表水、地下水)环境质量变化;结合承接工业废水类型完善特征污染监测因子,加强监测频次;加强自动监控设施运维管理,动态监控进水、出水水质,不断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改进和优化环保措施。强化治污减排精准化管理,做好厂区环境卫生整治。
(九)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以及施工期环境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控施工扬尘、噪声、污(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落实建设项目“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禁止擅自夜间施工(晚22时至次日晨6时),确因工艺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环境局**分局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同时公告附近居民,并做好解释工作。严格按照管理规定进行建筑垃圾处置和清运作业,不得沿途抛洒和随意倾倒。
三、你委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环水体〔2020〕71号)要求,依法明晰各方责任(包括纳管企业、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中水回用单位等),协调督促各方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履职尽责,推进废水处理提质增效。督促纳管企业做好废水预处理和自行监测,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推进纳管企业自动监测设施联网和信息共享、信息公开,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协商确定的纳管浓度应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并依法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投产前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严格执行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消防应急、危险品管理、中水回用等其他事项须按有关部门要求严格执行,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因规划、政策调整,以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变化的,你公司须按规定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属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应依照规定及时组织环境影响后评价,落实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并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
七、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和建成后的环境信息,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
八、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环境局**分局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督导落实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市生态****支队对该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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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