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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鸿酸化植物油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善鸿酸化植物油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善鸿酸化植物油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运营单位:****
公示内容:****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内(张扬路与舵塘路交汇处西北侧),本次阶段性验收内容:**酸化车间、压榨车间、固废房、罐区、办公楼等工程设施,以****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等环保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8573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酸化油1.5万吨、废白土压榨0.34万吨。具体验收报告及意见详见附件。
竣工时间:2025年6月
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时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31日
公示时间:2026年2月7日—2026年3月1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80****6878
建设地址:****开发区化工园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