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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金茂府项目大区石材供货项目
变更公告(第2号)
1、项目名称:**湘江金茂府项目大区石材供货
2、项目编号:****
3、澄清内容:
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4 履约保证金变更为:标书代写
5.4 履约保证金
要求:
5.4.1 履约保证金形式: 银行履约保函 。
5.4.2 履约保证金金额: 合同金额的10% 。
5.4.3 递交时间: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
5.4.4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4.5 联合体形式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4、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金茂大厦32楼
联系人:邹金瑶
电话:150****9045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丽泽路24****中心B座25层
联系人:卢迪
电话:189****9534
电子邮件:****@sinochem.com
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2892
发布时间:2026-02-07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