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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埌南新光村建筑用石加工项目
项目地点:**市**埌南镇新光村沙黄屯。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 度3分48.000秒,北纬:23度17分 34.190 秒。。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177****3033
邮箱:****@qq.com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