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一期)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省**市企石镇万丰工业路45号107室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一期)项目已于2026年2月6日进行了自主验收,现对其进行网络公示,公示内容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项目情况说明:****(一期)项目位于**省**市企石镇万丰工业路45号107室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为 1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1000 平方米,项目年年生产铜制品(铜锭)180t、铜片0t。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单位、群众等。
验收报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iEMdFtwmYwgDTrLE6LttEQpwd=zpgq 提取码: zpgq
链接: https://pan.**.com/s/1xai8u4GEA2a2imstYwM_-Apwd=63aw 提取码: 63aw
链接: https://pan.**.com/s/1SZV-hVaJxXUfGePgZmEgpgpwd=6g5g 提取码: 6g5g
公示时间: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3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39****731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