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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402MABX0PRX7T | 建设单位法人:穆春灿 |
| 郑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江洲区 |
| ******区驮****车站北面**场熟食行大棚正西面第八栋 |
| ****新隆猪场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3-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313-A0313-猪的饲养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江洲区 群力林场那隆分场和**壮族自****农场那隆分场新隆片区 |
| 经度:107.514364 纬度: 22.72673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08 |
| 崇环审〔2023〕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1-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0 |
| 2042 | 运营单位名称:**** |
| MABX0PRX-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MABX0PRX-7 | 验收监测单位:深****公司 |
| MA5FE23D-7 | 竣工时间:2024-09-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2-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3-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林场那隆分场和**壮族自****农场那隆分场新隆片区,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7°30′51.71″、北纬22°43′36.24″。**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林场那隆分场和**壮族自****农场那隆分场新隆片区,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7°30′51.71″、北纬22°43′36.24″。**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用地原建设单位为******公司,******公司对场区地块部分进行了局部平整,并建立围墙,后因******公司内部规划等原因,决定不在该地块进行建设,故地块流转至****。****将******公司围墙内的所有用地一并租赁,租地范围占地面积约1286.47亩(85.7647公顷),崇****人民政府批复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面积为82.3845公顷,租地范围内存在农保地等面积为3.3802公顷,农保地等区域保留现状,不进行建设活动。 主要建设内容为分娩舍、妊娠舍、后备舍、公猪舍、暂存舍等主体工程,办公生活区、物资库房、发电机房、烘干房等辅助工程,污水处理站、无害化处理车间等环保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年存栏18000头母猪、100头公猪,年出栏优质仔猪48万头。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用地原建设单位为******公司,******公司对场区地块部分进行了局部平整,并建立围墙,后因******公司内部规划等原因,决定不在该地块进行建设,故地块流转至****。****将******公司围墙内的所有用地一并租赁,租地范围占地面积约1286.47亩(85.7647公顷),崇****人民政府批复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面积为82.3845公顷,租地范围内存在农保地等面积为3.3802公顷,农保地等区域保留现状,不进行建设活动。 主要建设内容为分娩舍、妊娠舍、后备舍、公猪舍、暂存舍等主体工程,办公生活区、物资库房、发电机房、烘干房等辅助工程,污水处理站、无害化处理车间等环保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年存栏18000头母猪、100头公猪,年出栏优质仔猪48万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在场区布局上实行“大区域、小单元”的布局,以防止疫病的交叉感染和外界病原的侵入;养殖工艺上,采用流水作业,采用配种→妊娠→分娩→断奶猪苗外送的流程,形成连续运转的生产线,各环节有机联系,使整体按照固定周期、稳定节奏、连续均衡规范化生产。具体流程如下: ①种猪选育:种猪经兽医检查确定健康合格、身体状况符合要求后,分配至各圈舍进行培育,培育成熟后进行配种; ②配种怀孕阶段:当母猪出现发情症状时,对母猪进行人工授精,配种受孕后的母猪在妊娠舍饲养17周,被转移到分娩舍,再饲养1周,即到临产; ③分娩哺乳阶段:怀孕母猪在分娩舍分娩后,饲养员对初生仔猪进行断脐、称重、注射铁剂和疫苗、打耳号等处理,仔猪在分娩舍哺乳,哺乳期为21d,断奶仔猪分批出售。断奶后的母猪被转移到配怀孕舍,饲养7~14d,若出现发情症状,可再次选配,进入下一个生产周期。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在场区布局上实行“大区域、小单元”的布局,以防止疫病的交叉感染和外界病原的侵入;养殖工艺上,采用流水作业,采用配种→妊娠→分娩→断奶猪苗外送的流程,形成连续运转的生产线,各环节有机联系,使整体按照固定周期、稳定节奏、连续均衡规范化生产。具体流程如下: ①种猪选育:种猪经兽医检查确定健康合格、身体状况符合要求后,分配至各圈舍进行培育,培育成熟后进行配种; ②配种怀孕阶段:当母猪出现发情症状时,对母猪进行人工授精,配种受孕后的母猪在妊娠舍饲养17周,被转移到分娩舍,再饲养1周,即到临产; ③分娩哺乳阶段:怀孕母猪在分娩舍分娩后,饲养员对初生仔猪进行断脐、称重、注射铁剂和疫苗、打耳号等处理,仔猪在分娩舍哺乳,哺乳期为21d,断奶仔猪分批出售。断奶后的母猪被转移到配怀孕舍,饲养7~14d,若出现发情症状,可再次选配,进入下一个生产周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落实一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采取干清粪工艺,及时清洁猪舍,加强舍内通风。科学调配日粮,提高饲料的消化率和转化率,减少硫化氢、甲硫醇等恶臭气体产生和排量。猪舍、堆肥间、污水处理站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通过收集脱水脱硫处理后经管道排至6米高火炬燃烧排放。厂界氨、硫化氢需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2.病死猪、分娩废物经无害化高温生物降解处理机处理产生的废气经碱液喷淋塔除臭装置处理,硫化氢、氨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落实以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猪舍铺设导水暗渠,暗渠上方用混凝土块封闭,防止雨水渗入。养殖废水、堆肥渗滤液、无害化处理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 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集水池+固液分离+UASB罐升流式厌氧污泥床+两级A/O+消毒”,处理规模为700立方米/日,处理后的尾水引入尾水储存池,用于场内消纳区施肥,不外排。项目配置3个尾水储存池,容积共24800立方米,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施肥量,按需供给,防止因尾水施肥引起二次污染问题。 2.设置2座容积为20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沉淀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内降尘与绿化,不外排。 3.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定期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实以下噪声污染防止措施 加强场区绿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安装消音器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四)落实以下固体废物污染防止措施 1.猪粪、饲料残渣、粪渣运至堆肥间进行好氧****肥厂做原料。病堆肥间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相关规定。设置防雨淋设施和雨水排水系统。 2.病死猪、分娩废物即产生即处理,不暂存,经高温无害化处理机、螺旋压榨系统处理转化为粉状无害化有机肥原料后外售。 3.****收购站回收利用处理。废脱硫剂由原厂家回收。防疫废弃物依据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采取干清粪工艺,及时清洁猪舍,加强舍内通风。科学调配日粮,提高饲料的消化率和转化率,减少硫化氢、甲硫醇等恶臭气体产生和排量。猪舍、堆肥间、污水处理站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通过收集脱水脱硫处理后经管道排至6米高火炬燃烧排放。厂界氨、硫化氢需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2.病死猪、分娩废物经无害化高温生物降解处理机处理产生的废气经碱液喷淋塔除臭装置处理,硫化氢、氨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通过6米高排气筒排放。 1.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猪舍铺设导水暗渠,暗渠上方用混凝土块封闭,防止雨水渗入。养殖废水、堆肥渗滤液、无害化处理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 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集水池+固液分离+UASB罐升流式厌氧污泥床+两级A/O+消毒”,处理规模为700立方米/日,处理后的尾水引入尾水储存池,用于场内消纳区施肥,不外排。项目配置3个尾水储存池,容积共24800立方米,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施肥量,按需供给,防止因尾水施肥引起二次污染问题。 2.设置2座容积为20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沉淀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内降尘与绿化,不外排。 3.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定期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加强场区绿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安装消音器等措施,经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1.猪粪、饲料残渣、粪渣运至堆肥间进行好氧****肥厂做原料。病堆肥间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相关规定。设置防雨淋设施和雨水排水系统。 2.病死猪、分娩废物即产生即处理,不暂存,经高温无害化处理机、螺旋压榨系统处理转化为粉状无害化有机肥原料后外售。 3.****收购站回收利用处理。废脱硫剂由原厂家回收。防疫废弃物依据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
| 项目无害化处理尾气通过抽风机+碱液洗涤除臭装置处理后由6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虽未达到环评要求的排气筒15m高度,但无新增废气污染物,经监测结果可知,废气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污水处理系统旁设置1个容积为1000立方米的事故废水应急池收集事故废水。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在污水处理系统旁设置1个容积为1000立方米的事故废水应急池收集事故废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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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处理站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类标准 | 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集水池+固液分离+UASB罐升流式厌氧污泥床+两级A/O+消毒”,处理规模为700立方米/日,处理后的尾水引入尾水储存池,用于场内消纳区施肥,不外排。项目配置3个尾水储存池,容积共24800立方米,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施肥量,按需供给,防止因尾水施肥引起二次污染问题。 | 验收检测期间,废水ph值范围为7.1~7.4(无量纲),各污染物最大值分别为:SS47mg/L、COD81mg/L、BOD31.8mg/L、氨氮8.80mg/L、总磷1.58mg/L、动植物油1.68mg/L、粪大肠菌群数1700mg/L,蛔虫卵未检出(低于检测方法检出限)。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要求;用于场内灌溉区灌溉,不外排。 |
| 1 | 碱液喷淋塔除臭装置 | 硫化氢、氨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 | 病死猪、分娩废物经无害化高温生物降解处理机处理产生的废气经碱液喷淋塔除臭装置处理 | 验收检测期间,无害化处理间排气筒出口氨、硫化氢最大平均值分别为3.45mg/m3、0.028mg/m3,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浓度标准。 | |
| 2 | 除臭剂 | 厂界氨、硫化氢需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 及时清洁猪舍,加强舍内通风。科学调配日粮,提高饲料的消化率和转化率,减少硫化氢、甲硫醇等恶臭气体产生和排量。猪舍、堆肥间、污水处理站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通过收集脱水脱硫处理后经管道排至6米高火炬燃烧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厂界下风向氨、硫化氢最大值分别为0.47mg/m3、0.022mg/m3,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38(无量纲),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限值(70无量纲)。 |
| 1 | 绿化+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功能区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 加强场区绿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安装消音器等措施 | 验收检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4dB(A) |
| 1 | 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定期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 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定期监测 |
| 1 | 1.猪粪、饲料残渣、粪渣运至堆肥间进行好氧****肥厂做原料。病堆肥间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相关规定。设置防雨淋设施和雨水排水系统。 2.病死猪、分娩废物即产生即处理,不暂存,经高温无害化处理机、螺旋压榨系统处理转化为粉状无害化有机肥原料后外售。 3.****收购站回收利用处理。废脱硫剂由原厂家回收。防疫废弃物依据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 堆肥间设置防雨淋设施和雨水排水系统。病死猪、分娩废物即产生即处理,不暂存,经高温无害化处理机、螺旋压榨系统处理转化为粉状无害化有机肥原料后外售。 3.****收购站回收利用处理。废脱硫剂由原厂家回收。防疫废弃物委托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
| 1 | 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污水处理系统旁设置1个容积为1000立方米的事故废水应急池收集事故废水。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在污水处理系统旁设置1个容积为1000立方米的事故废水应急池收集事故废水。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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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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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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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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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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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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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