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 1 | 年产250万个汽车内饰件项目 | 云林 | **** | **** | ****开发区**路30号Q栋西半栋进行本项目建设,建成后年产汽车内饰件250万个 | 1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有效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标准后接管**市******公司处理。 2、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减少营运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等达到报告中提出的要求。调胶、喷胶及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经过滤棉处理后与发泡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PAPI、MDI及脱模除渣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进入同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由15米高排气筒FQ-1排放,各工序未捕集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中相应标准,PAPI、MDI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2024年修改单(GB31572-2015)表5中标准。 按照报告表设定依据严格执行防护距离要求,该范围内确保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3、合理车间布局,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营运期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3类标准。 公众参与:无 | ****2811 ****@163.com |
公开时间: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