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乐村光伏电站二期110kV送出线路工程

审批
云南-曲靖-陆良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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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322MACLLYCL3K谭健
本占荣**省**市**县
**省******工业园区**片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电站二期110kV送出线路工程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D4420-D4420-电力供应
**省**市**县 **省**市**县
经度:103.81969,103.70654 纬度: 24.99199,25.06417****环境局
2024-11-07
曲环审〔2024〕85号
3296
113.73****
****0322MACLLYCL3K****
****0322MACLLYCL3K******公司
915********22615902025-09-25
2026-01-052026-02-02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05nKh8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电压等级为110kV,线路全长21.95km。电压等级为110kV,线路长20.912km。
线路总长度较环评阶段减少了1.038km,原因:施工过程中对部分塔基进行了调整,减少了线路转弯长度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塔基区、塔基施工区、牵张场区和跨越场地区进行施工迹地恢复。塔基区、塔基施工区、牵张场区和跨越场地区已进行施工迹地恢复。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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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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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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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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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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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评文件要求: 一、施工期 1、(一)耕地保护措施 (1)项目设计****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做好土地补偿和保护工作。 (2)本次环评要求,项目施工设计时,对塔基位进一步优化,通过塔基位微观调整与线路摆动,利用永久基本农田中间的空隙进行立塔。 (3)施工设计和施工中对塔基位置进行微观调整,尽量利用耕地间的草地或空地落塔,避让可耕种范围。 (4)对项目占****管理部门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方可开工建设,建设单****管理部门做好土地占用的补偿工作和耕地保护工作,并做好施工结束后临时用地的复垦工作。 (5)处理好与沿线土地相关利益者的关系,避免纠纷和矛盾。 (二)对动物保护措施 (1)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 (2)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 (3)对施工临时征地,在施工结束后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恢复受损害的森林植被,以恢复动物的栖息地。 (三)对植物保护措施 (1)项目后续设计、施工建设过程中须进一步优化项目塔基位置,尽可能少占密集林地,对占用的林地,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开展林地使用审批手续办理,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2)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施工直接影响范围,杜绝随意砍伐原木搭桥垫路,采集可用的**植物等情况的出现,杜绝随意踩踏农作物。 (3)采用高塔穿越的方式以减少林木砍伐并尽可能减少在密林中建设铁塔,同时尽可能选择植被较少的灌木林地。 (4)工程施工单位****管理部门的联系,做好护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强化火源管理,降低火灾隐患。 (5)尽可能减少在耕地中建设铁塔,如将塔基立于荒草地中。 (6)在线路经密林区时,采用无人机放线,减少植被破坏。 (7)输电线路施工期,牵张场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主动避让林木及耕地。 (8)工程施工完成后对塔基裸露地表采用植物措施撒播草种绿化。 (9)植被恢复时禁止使用外来入侵物种,选择当地常见植被物种进行恢复,形成林灌草结合的方式,恢复生态系统。 (四)水土保持措施 (1)采用高低腿铁塔,最大限度地适应现场变化地形的需要,使塔基避免大开挖。 (2)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迹地整治,复耕或恢复植被。 (3)做好表土的剥离、集中堆放、拦挡、排水及回覆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渣)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防护,禁止随意倾倒。 (4)输电线路施工时,架空线路施工区场地进行表土剥离,边坡设置挡土墙、边坡防护、排水沟进行防护,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排水沟,临时弃土采用装土麻袋进行拦挡。 (5)项目建设中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周边耕地。 (6)严格落实《****电站二期110kV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提出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五)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1)下阶段优化线路设计方案和塔基布置点位,通过塔基位微观调整与线路摆动,尽可能避让呈块状分布的生态保护红线密集区,利用生态保护红线间隙立塔,从生态保护红线零星分布区域或间隙走线,尽量缩短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的线路长度,减小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塔基数量和工程占地,最大限度减小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 (2)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塔基进行优化设计,塔基应尽量落在植被稀疏(如荒草地)并便于施工的区域,尽可能避让林区,减少塔基施工阶段造成的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 (3)建设单位按照现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和林木采伐手续,并遵照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和要求开展后续工作,确保工程开工建设前取得相关征占用林地手续文件。 (4)塔基的设计因地制宜采取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最大限度地适应地形变化的需要,避免塔基大开挖,保持原有的自然地形,尽量减少占地和土石方量,保护生态环境。 (5)在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域应采取较小塔型、加大档距,抬升导线高度,减少林木砍伐和植被破坏,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最大限度减少占地和植被破坏。 (6)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优先采用环境**型的无人机放线施工工艺,以及人畜运输材料等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施工工艺,减少临时占地,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范围。 (7)进一步优化塔基施工场地的布设,尽量减小塔基施工场地占地面积,充分利用塔基征地范围(即塔基施工红线内区域)作为施工场地进行施工。 (8)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牵张场、施工便道等临时设施,尽量减小生态保护红线内塔基占地面积及施工范围。 (9)生态保护红线内塔基尽可能利用已有乡村公路、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通过人力或畜力将施工材料运至塔基附近;对于没有道路的塔位采取架设索道的运输方式,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减少新开辟临时施工道路和大型施工机械对植被的破坏。 (10)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塔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对占地红线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绿化恢复;临时堆土及时回填,控制其堆存规模及范围,减少新增临时占地。 (11)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并按要求处置。 (12)开挖塔基基础时,应制定合理的放线开挖措施,尽量不降或少降基面,保留原地形和自然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山坡处应用编织袋将开挖的土块装好,并码成堆,防止土、石块滚下坡,减少天然植被的破坏。 (13)做好水土保持和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过程中务必做好拦挡、排水、沉沙、覆盖等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最大限度减小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 (1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使他们了解生态保护红线的重要意义,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生态环境,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 (15)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野生动物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乡土植被,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生物多样性。 (16)强化施工管理,严禁超计划占地。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发放宣传手册,在现场设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 (17)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和督促施工单位再次清理施工场地,将残余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彻底清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集中处置,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禁随意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丢弃、贮存、堆放或填埋。 (18)施工结束后开展土地整治,进行植被和迹地恢复。施工结束后,尽快对塔基施工场地、临时施工道路等施工临时占地采取种植乔灌草或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所选用的树种和草种以当地的乡土植被为宜,恢复临时占地区域原有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功能,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运营期: (1)制定巡线生态保护方案。对线路巡线工作人员,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爱护一草一木,严禁猎杀野生动物,禁止非法破坏植被。 (2)协调配合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环境检查和生态检查。 (3)运检单位要在运行期内针对影响评价区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况,采取其他具体环境保护措施,减少项目建设的影响。 批复文件要求: (一)在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进一步优化线路走向及塔基位置,尽量不占或少占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耕地、林地及草地,必须占用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环评文件要求落实情况: 一、施工期 (一)耕地保护措施 (1)项目****管理部门要求办理了用地手续,林地已取得了《****草原局 准许行政许可书 使用林地同意书》(云林许准(曲)〔2024〕179号),****村委会和居民签订了临时占地及附着物补偿协议书,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了补偿。 (2)项目施工设计过程中已对塔基位置进一步进行了优化调整,充分利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空隙进行了立塔。 (3)施工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已对塔基进行了微观的调整,尽量利用了耕地间的空地或草地进行建塔,尽可能避让了可耕作范围,不影响耕地的农作物耕作。 (4****村委会及村民签订了临时占地及附着物补偿协议书,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了补偿,临时占用耕地已进行了复垦,对占用的林地、草地均及时进行了植被恢复工作。 (5)建设单位积极推进与沿线居民等土地关系利益者的关系维护,目前无纠纷及施工矛盾发生。 (二)对动物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已在施工周边设置有醒目的宣传标牌,并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 (2)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开展了生态保护教育培训工作,未出现施工人员捕获周边的野生动物的情况。 (3)经调查,项目施工期集中堆存收集的表土均覆土于施工临时场地,并选用当地植物进行场地恢复来防治水土流失,恢复植被面积为0.67hm2(撒草绿化0.67hm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9.25%,林草覆盖率为59.29%。大部分植被恢复良好,加强塔基边缘植被后期加强抚育。 (三)对植物保护措施 (1)项目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已进一步优化了塔基位置,尽可能减少了密集林地的占用,项目占用的林地已按照要求取得了《****草原局 准许行政许可书 使用林地同意书》(云林许准(曲)〔2024〕179号)。 (2)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占用区域采用彩带进行了围挡,严格控制了施工直接占用范围,无随意砍伐原有木进行塔桥垫路、采集可用**的情况,未随意践踏施工区域内的农作物。 (3)项目穿越密林区塔高均在27m以上,采用了高塔穿越密林区,在密林区域建设的铁塔,尽可能避让了密林区,选择了植被较少区域进行建设。 (4)工程施工单位****管理部门的联系,施工前做好了护林防火的宣传工作,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有效降低了火灾隐患,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山火事件。 (5)项目已尽可能减少了在耕作范围内的占地,尽可能选择了靠近耕地角落及荒草地区域进行立塔。 (6)项目架线过程中,主要采用无人机进行架线,减少了架线过程中对地表植被的破坏。 (7)输电线施工过程中,牵张场选在地势较高、裸露地表的区域,主要集中在项目已有道路旁区域,避让了林木区和耕地区域。 (8)项目施工完成后,人工进行了塔基区域表土的恢复和撒草绿化。 (9)项目植被恢复过程中选择了当地常见的植被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地表采取草种恢复,局部区域进行了栽种树种,采用了林草结合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目前塔基区植被恢复较好。 (四)水土保持措施 (1)根据调查,项目铁塔采用全方位长短腿设计,选择掏挖式塔基基础,掏挖式基础开挖量较少,减少了施工的土石方量,最大程度地避免对自然地貌及植被的破坏,更有利于保证塔基的稳定和环境保护。 (2)施工结束后,已对塔基区、塔基施工区、牵张场区、跨越场项目施工场地进行了复耕及植被恢复,恢复植被面积为0.67hm2,复耕面积0.44hm2。 (3)项目施工前做好了表土剥离工作,将塔基基础区域的表土收集后就近堆放于塔基施工场地旁,施工结束后及时用于塔基施工区的表土回覆,项目施工过程中无永久弃土产生,未出现随意倾倒的情况。 (4)输电线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已对施工区域表土进行了剥离与收集,项目采用密目网对收集的表土进行了临时覆盖,施工场地建设有临时排水沟。 (5)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了施工破坏区域,未出现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周边耕地的情况。 (6)本项目严格落实了《****电站二期110kV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项目目前已通过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五)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1)施工设计阶段,已对线路方案和塔基建设单位进行了优化调整,尽量避让了块状的生态保护红线密集区,从生态保护红线分布的间隙设塔,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的线路长度与环评阶段一致,线路塔基平均每个占地面积为60m2,较环评阶段减少13.7m2,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塔基共30基,占地面积较环评阶段减少0.0411hm2,最大限度的减小了项目使用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 (2)工程在施工阶段已经优化线路设计方案和塔基布置点位,塔基尽可能建在植被稀疏和与原有道路旁,尽可能避让了密林区,有效减少了塔基施工过程对地表的扰动和植被破坏。 (3)项目占用的林地已按照要求取得了《****草原局 准许行政许可书 使用林地同意书》(云林许准(曲)〔2024〕179号),并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 (3)根据调查,项目铁塔采用全方位长短腿设计,选择掏挖式塔基基础,掏挖式基础开挖量较少,减少了施工的土石方量,最大程度地避免对自然地貌及植被的破坏,减少了项目占地和土石方量,更加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5)在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铁塔处,采用了较小型塔、采用无人机放线,高塔跨越、加大档距,抬升导线高度至最低离地距离10.71m,减少了林木砍伐和植被破坏。 (6)项目均采用了无人机放线,材料运输通过人扛、马驼的方式进行运输,项目减少了临时占地,减少了对地表的扰动范围和植被破坏范围。 (7)项目施工过程中进一步优化塔基施工场地的布设,充分利用塔基临时占地区域设立临时施工场地,减小了塔基临时施工场地的面积,对生态环境影响减少。 (8)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牵张场和施工便道等临时设施,线路塔基占地面积较环评阶段减少13.7m2,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塔基共30基,占地面积较环评阶段减少0.0411hm2。 (9)生态红线内塔基充分利用已有的乡村公路、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通过人扛、马驼将施工材料运至塔基旁进行施工,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施工道路,减少了新开辟的临时施工道路和大型机械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的破坏。 (10)生态保护红线内30基塔基,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了施工范围,施工前已对塔基区的表土进行了剥离,就近堆放于塔基未施工区域,未新增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用于塔基区表土回覆使用; (11)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产生的废混凝土残渣、砂石、随施工挖方一同就近回填在塔基低洼处;废包装材料、废钢材、****收购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携带至周边村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处理。 (12)塔基基坑开挖前,采取了合理的放线措施,项目仅对基础区域进行开挖,尽可能保留了塔基占地区的原始地形和自然植被,有效减少了水土流失和天然植被的破坏。 (13)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提出来的各项水土保持和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做好了拦挡、临时排水、沉沙池及密目网覆盖等措施,有效控制了项目的水土流失,最大程度的减小了对生态保护红新概念的影响。 (14)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使施工人员充分了解生态保护红线的重要意义,在施工过程中,未出现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严格落实了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 (15)项目施工时序安排合理,最大程度避开了野生动物的分布区域,塔基施工结束后植被恢复采用了当地植被恢复,有效地维护了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生物多样性。 (16)施工过程中强化了施工管理,无超范围占地的情况。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生态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发放宣传手册,并在现场设置了环境保护宣传牌和警示牌。 (17)项目目前施工已结束,施工单位已对现场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做到了“工完、料尽、场地清”,无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丢弃、贮存、堆放或填埋的情况发生。 (18)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施工场地、牵张场、跨越场地等临时占地区域已进行了撒草恢复等措施,临时占用耕地区域进行了复耕。 运营期: (1)建设单位制定了巡线生态保护方案,在运营期运维人员上岗前会进行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和考核,培训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等内容,禁止非法破坏植被,考核合格才可上岗。 (2)项目设置了工作人员对项目运营期间的生态环境进行管理工作,在日常巡查维护过程中加强与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在巡检过程中积极配合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检查和生态检查工作。 (3)建设单位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及时采取补种抚育等一系列措施,减少了项目建设对沿线环境的影响。 批复文件要求: (一)项目在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进一步优化了线路走向和塔基位置。经调查,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准保护,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项目已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并依法依规办理林勘、水保、用地相关手续。并取得了《****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使用林审核同意书》(云林许准(曲)〔2024〕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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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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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批复文件要求: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治扬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及洒水抑尘,不外排。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禁止夜间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须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周边居民。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牵张场、施工营地,施工运输尽可能利用现有便道,减少对生态的破坏;塔基定位尽量选择植被较稀疏处,避开植被茂密区域,对线路走廊内不能避让的高大林木采取高跨方案,避免砍伐通道,以减少植被破坏,发现保护植物应选择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报告相关部门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保护植物进行移栽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功能。 (二)按照相关设计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导线对地高度,加强运行维护管理,确保输电线路附近环境保护目标及周围环境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50Hz时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架空线路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电场强度控制限制为10kV/m的限值要求。 (三)严格控制输变电线路与周边居民的距离,减小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确保声环境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四)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向相关部门汇报,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划定电力设施保护范围,确保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住房、厂房等构筑物。 (五)加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使公众科学认识工频电磁场的环境影响。 (六)加强应急处置。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并不断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管理,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七)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八)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施工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向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落实情况: (一)施工单位加强了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了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间安排合理,夜间不进行施工,采取了密目网或篷布覆盖、洒水降尘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现场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选用了低噪声设备,施工场地布局合理,施工时间安排合理,仅在昼间进行施工,夜间不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加强了施工现场管理等措施,保障了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生态环境局**分局相关科室了解,项目施工过程中无噪声投诉事件发生。项目优化施工组织,严格在征地范围内施工,未出现超范围、越界施工的现象,未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牵张场、施工营地,生态保护红线内采用人扛马驮的方式运输材料,施工材料运输利用现有乡村道路及山间小道,未**开挖施工便道,减少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塔基施工尽量避让了密林区,多设置于植被稀疏一侧,避免了砍伐通道。施工中采用了无人机放线方式放线,项目在满足施工的条件下,减小了塔基临时施工场地的面积,对生态环境影响减小。施工结束后已及时对施工占地进行了植被恢复。根据调查,目前已恢复施工用地原有功能。 (二)建设单位设置了专人巡查项目架空输电线路,已按照相关设计技术规范要求设置了线路对地高度,N67~N68之间跨越生态保护红线段下导线最低对地高度为16.44m,满足设计规范安全要求。根据验收检测报告可知,输电线路附近环境保护目标及周围环境的电磁环境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50Hz时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架空线路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电场强度控制限制为10kV/m的限值要求。 (三)经调查,本项目严格落实了输变电线路与周边居民的距离,通过增加塔高灯方式减小了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根据验收检测报告可知,线路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本次验收提出项目****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划定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并严格控制输电线路下方及两侧规划,在保护范围内禁止规划**住房等敏感建筑物。 (五)建设单位设置1名相关管理人员在运营巡查进行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六)建设单****小组。严格落实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了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了项目线路的管理和巡查,有效避免了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七)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施工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无需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项目批复于2023年9月18日取得,于2024年11月开工建设,开工时间自批准之日起未超过5年,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用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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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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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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