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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321MA3WLYN05U | 建设单位法人:彭成玉 |
| 彭成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沂** |
| **市沂**青驼镇旁沂庄村西北540米 |
| 年出栏12000头生猪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3-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313-A0313-猪的饲养 |
| 建设地点: | **省**市沂** 青驼镇旁沂庄村西北540米 |
| 经度:118.365226 纬度: 35.398744 | ****机关:******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1-17 |
| 以沂行审投资许字〔2022〕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2-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 87 | 运营单位名称:**** |
| ****1321MA3WLYN05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321MA3WLYN05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21MA3UFXQY5M | 竣工时间:2025-12-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ep-home.cn/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出栏12000头生猪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年出栏12000头生猪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饲喂工艺-饲料加工、饲喂工艺-喂料、养殖工艺、防疫消毒、清粪工艺、粪污处理工艺、废水处理工艺、堆肥工艺、废水灌溉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饲喂工艺-饲料加工、饲喂工艺-喂料、养殖工艺、防疫消毒、清粪工艺、粪污处理工艺、废水处理工艺、堆肥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与堆肥场产生的恶臭通过1台引风机装置收集,收集的恶臭经1套一体化生物滤池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固液分离+水解酸化+厌氧反应+好氧处理+臭氧消毒”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1台引风机装置收集,收集的恶臭经1套一体化生物滤池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堆肥场产生的恶臭体通过1台引风机装置收集,收集的恶臭经1套一体化生物滤池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暂存池-干湿分离设备-厌氧处理-气浮处理-絮凝-生物发酵”工艺 |
| ****处理站废气不共用一个一个排气筒,分别经各自处理设施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工艺在不改变处理效率的前提下优化处理工艺,废水全部蒸发,无废水外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防渗沟渠及暂存池进行一般防渗,危废库、事故水池进行重点防渗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防渗沟渠及暂存池进行一般防渗,危废库、事故水池进行重点防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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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厂区污水处理设备 | 《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 (GB5084-2021)要求 | 厂区污水处理设备 | 无废水排放 |
| 1 | 一体化生物滤池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 一体化生物滤池 | 硫化氢排放浓度为0.352mg/m3,排放速率为1.22×10-3kg/h;氨排放浓度为7.04mg/m3,排放速率为0.024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478(无量纲) | |
| 2 | 一体化生物滤池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 一体化生物滤池 | 硫化氢排放浓度为0.27mg/m3,排放速率为9.02×10-3kg/h;氨排放浓度为6.51mg/m3,排放速率为0.022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478(无量纲), | |
| 3 | 袋式除尘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其他燃料锅炉排放标准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 袋式除尘器 | 颗粒物折算浓度为5.2mg/m3,排放速率为0.013kg/h;二氧化硫折算浓度为8mg/m3,排放速率为0.019kg/h;氮氧化物折算浓度为53mg/m3,排放速率为0.134kg/h; | |
| 4 | 袋式除尘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其他燃料锅炉排放标准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 袋式除尘器 | 颗粒物折算浓度为5.1mg/m3,排放速率为0.013kg/h;二氧化硫折算浓度为9mg/m3,排放速率为0.023kg/h;氮氧化物折算浓度为56mg/m3,排放速率为0.14kg/h; |
| 1 | 采取减震隔声、消音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 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在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的特点分别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避免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5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4.3dB(A) |
| 1 | 拟建项目一般固废均外卖或综合利用,病死猪设置单独的冷柜进行暂存,统一委托****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一般固废的收集,贮运和转运环节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拟建项目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对贮存危险废物场所采取防渗,防晒,防风,防雨淋等措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危险废物的转移和运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病死猪、堆肥产品、消毒剂废包装、医疗及防疫废物、锅炉灰渣、除尘器收尘、废反渗透膜、职工生活垃圾。 (1)堆肥产品:堆肥产品产生量为3504t/a,作为有机肥基肥外卖。 (2)消毒剂废包装:项目消毒过程产生消毒剂废包装,消毒废物产生量为0.024t/a,外售物资单位回收利用。 (3)除尘器集尘:产生量为0.297t/a,****工厂。 (4)锅炉灰渣:燃烧成型生物质燃料的锅炉产生锅炉灰渣,产生量为14.36t/a,****工厂。 (5)病死猪:产生量为3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3t/a,由环卫部门清运、无害化处置。 (7)疾病防疫产生的医疗废物: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对猪群进行定时接种疫苗,日常防疫化验以及对病伤猪进行救治,在此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医疗废物如、针头、针管、药瓶、不能再使用的药品、酒精棉以及其他一些报废的医疗器具,该些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及防疫废物约为0.48t/a,通过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医疗及防疫废物属于危险废物(HW01,危废代码:HW01 841-005-01)产生量为0.026t/a,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8)废反渗透膜:项目纯水制备过程产生废反渗透膜,项目废反渗透膜更换频率为1年/1次,项目废反渗透膜产生量为0.05t/a,由厂家回收再生。 |
| 1 | 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养殖区外500m的范围 | 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 500m,拟建项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点旁沂庄村540米,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在此距离内未建设居民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单位。 |
| 1 | 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1座事故水池(200m2),制定详细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防范环境风险。 | 项目风险物质主要为有机废液。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分布在治污区粪尿贮存池。项目可能发生****处理站泄漏及生猪疫病。项目的污水处理设施,要平时注意废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开、停、检修要有预案,有严密周全的计划,确保废水满足排放要求。污水处理站应配套建设事故应急池。在生猪养殖过程中应坚持“防病重于治病”的方针,防止和消灭生猪疾病,特别是传染病、代谢病,使生猪更好地成长。 场区建设事故池等容纳设施,事故水池容积200m3,能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对场区污水及雨水总排口设置切断措施,封堵污染料液在场区围墙之内,防止事故情况下物料经雨水及污水管线进入地表水水体。事故水池与污水管道相连,发生事故时,首先关闭事故处理池外排阀门,保证事故状态下污染水不外排。针对各类危险物料的性质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本次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其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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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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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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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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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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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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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