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公司负责实施的**县城乡供水提升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县城镇供水一体化工程EPC总承包,拟开展管材、设备采购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告询价(本次询价只限入选****协会2025—2026年“品牌推荐名录”的生产厂家产品),欢迎资****公司联系。现将本次公开询价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项目内容
**县城乡供水提升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县城镇供水一体化工程EPC总承包管材、设备采购,本次询价旨在了解市场价格,不直接产生中标供应商。
二、上限控制价:生产厂家自行报价。管材、设备可分开自行报价。
三、询价方式:书面询价
四、项目清单及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所有管材及设备必须符合国标标准,有意向者请与******公司对接具体事宜。
五、询价报名及获取文件事项
(一)此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联系人及电话:覃 工(0772-****938或155****2955),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15:00-18:00;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寄件报名(到付邮件拒收)。
六、供应商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项目服务的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提交材料要求
1.报价函及报价明细;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及资信证明复印件;
3.企业简介及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
4.****公司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5.企业财务报表,2024年或2025年成立的企业,其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
6.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账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以上材料一式壹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所有资料在提交时(含现场及邮寄方式)均需密封提交。封面需注明联系方式。
七、报价材料提交时间
2026年2月8日至2026年2月10日止(上午8:00-11:30,15:00-17:00)。
请有意向参与报价的单位将上述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密封盖章后于2026年2月10日17:00前寄到或直接送至****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公司(**县**镇莲城路83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邮寄送达以邮戳日期为准。
附件:项目主要材料及设备清单表(请扫描以下二维码获取)
附件****
2026年2月7日
编辑:覃 翔
校对:韦**
审核:李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