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08 18: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有机硅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058****环境局)
通讯地址:**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
| 项目名称 | ******有机硅助剂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东经115°46′9.53″,北纬29°8′34.3″)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景****公司 |
| 建设项目 概况 | 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产能为5000t有机硅助剂,产品主要为1200t特种聚醚丙烯酸酯改性硅油、750t多元改性羟油聚合物、900t多元改性聚醚硅油聚合物、900t多元改性环氧硅油聚合物、300t聚氨酯改性硅油、300t多胺环氧硅树脂共聚物、150t丙烯酸酯硅油聚合物、500t甲氧基硅油。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8666.7平方米,43亩;本次新增用地面积约8666.7平方米,13亩。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103甲类车间、104甲类车间,205甲类仓库、206丙类仓库、废气环保设施等,其余环保工程(如废水处理区、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和公用工程等均依托现有项目。 本次扩建项目总投资为8000万元,环保投资约90万元,占总投资的1.1%。本次扩建项目预计新增劳动定员1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7200小时(300天),生产人员采用四班三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预测 1、地表水影响预测 本次扩建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即进水****园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收集后****处理站****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即进水水质****园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杨柳津河。因此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环评报告预测,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叠加区域削减污染源、在建污染源及环境现状值后,保证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能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防护距离为103甲类车间外50m、104甲类车间外50m。根据《报告书》,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点,满足防护距离要求。 3、噪声影响预测 从噪声预测叠加结果可知,本项目投产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化”的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二、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①103甲类车间和104甲类车间(DA003) 废气主要成分为TVOC、丙烯酸酯类、马来酸酐、正丁醇、丙烯酸、乙酸、己二胺、乙酸酯类、丙烯酸丁酯、二甲苯、乙酸酐。有机废气经二级冷凝(-5℃+5℃)+二级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 经过上述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有组织TVOC、非甲烷总烃、丙烯酸、甲苯、乙二醇和甲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天然气导热油炉烟气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生产线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速率)执行100mg/m3、0.47kg/h;其它有组织废气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速率)执行碳黑尘15mg/m3(0.36kg/h)、二氧化硅尘20mg/m3(0.8kg/h)、颗粒物30mg/m3(1.5kg/h)、HCl10mg/m3(0.18kg/h)、氟化物5mg/m3(0.073kg/h)、硝酸雾10mg/m3(1.5kg/h)、异丙醇40mg/m3、乙酸80mg/m3、乙酸甲酯80mg/m3、三甲胺5mg/m3(0.2kg/h)、氨30mg/m3(1kg/h)、硫化氢5mg/m3(0.1kg/h)、臭气浓度执行1000(无量纲)。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生产装置生产过程中散逸出的无组织废气。主要削减措施有:项目所有液体物料均采用管道、液泵(配计量设施)输送,可有效减少废气逸散;提高工艺装备技术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车间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通过宣传增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尽量减少原料、产品转移、输送的中间环节,将物料暴露的几率降至最低;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小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TVOC、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碳黑尘、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其他因子厂界无组织厂界监控浓度执行甲醇1.0mg/m3、氨1.0mg/m3、颗粒物0.5mg/m3、氯化氢0.15mg/m3;厂区内无组织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尾气吸收废水、冷却循环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蒸汽冷凝水、生活污水等。蒸汽冷凝水回用于项目循环水补充和尾气吸收水补充,其****处理站(处理工艺:中和+CASS生物反应+混凝沉淀+活性炭吸附,处理能力:30m3/d****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后,****处理厂处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震、隔声、安装消声器等工程措施,进一步减小噪声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线产生的废催化剂和滤网,原料包装袋、桶,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冷凝过程产生的废冷凝液,设备检修,养护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和生活垃圾等。 生产线产生的废催化剂和滤网,原料包装袋、桶,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冷凝过程产生的废冷凝液,设备检修,养护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产线产生的废盐需送有关部门进行鉴定,鉴定为危废,则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鉴定为一般固废则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要求进行处理或综合利用,鉴**果出来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员工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扩建项目危险固体废物处理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现有项目中建设单位已在厂内202甲类仓库建设一个169.1m2的危废暂存库,最大暂存量为170t。扩建项目危险废物依托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贮存,扩建项目危废最大产生量约为56.71t/a,现有项目危废最大产生量约为294.85t/a,则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危废最大产生量约为351.56t/a,危废的储存周期为3个月,则厂内最大暂存量为88t,危废暂存库设计贮存能力满足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的需要,扩建项目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是可行的。危废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一般固废贮存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工程生产运行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土壤及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措施与方法;必须采取必要的监测制度,一旦发现地下水遭受污染,就应及时采取措施,防微杜渐;尽量减少污染物进入土壤及地下含水层的机会和数量。 6、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安装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仪;厂区内已设置一座880m3事故应急池、一座432m3初期雨水收集池,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停止生产,在进行应急救援的之前,必须先关闭污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打开连接事故应急池管道的阀门,同时启用事故应急排污泵,将废水收集至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外环境。事故应急池平时不能作其他用。建设单位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废水收集池,一旦产生消防废水应收集至消防废水收集池经处理达标后方能外排,严禁消防废水不经处理直接外排。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平时不能作其他用。加强化学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及时修订企业环境应急监测计划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
| 公众参与 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