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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县六塘****养殖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六塘****养殖场项目。
地点:**市**县六塘镇油兰村木寨屯。
地理坐标:东经108°59′49.986″,北纬24°30′32.019″。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10栋1层猪舍,猪舍总建筑面积约为10458平方米,同时建设消毒房、料房、职工宿舍等配套设施,建设蓄粪池、黑膜沼气池、氧化塘等环保设施,形成年出栏肉猪15000头(存栏量7500头)的规模。项目实际建设5栋1层猪舍及2栋2层猪舍,猪舍总建筑面积由10458平方米调整为约9458平方米,养殖规模由年出栏肉猪15000头(存栏量7500头)调整为年出栏肉猪18800头(存栏量9400头)。
公示时间:2026年2月8日至2026年3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工。
电子邮箱:****@163.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