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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100万吨/年建筑垃圾**化再利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00万吨/年建筑垃圾**化再利用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区**镇板桥村建材工业区
公示内容:****100万吨/年建筑垃圾**化再利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1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程先生
联箱:****@qq.com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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