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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其中对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还应一并公开公众参与情况说明。本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址:**省**市**市张杨公路388号
3、建设单位:****
4、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利用现有厂区29733平方米,维持年产20万吨沥青混凝土的生产规模。技改内容包括:拆除2台轻质油导热油炉,**2台天然气导热油炉,并新增相应环保设施及生产相关辅助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