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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公告
****(以下简称 我司 )拟对拥有的敦****公司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债务重组,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具体信息如下:
债权基准日:2025/10/31 单位:元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息 | 代垫费用 | 孳生利息 | 债权合计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 |
| 1 | 敦****公司 | ****401.00 | 4292.63 | 8650 | 18554.85 | ****848.48 | ****商贸****公司、杨德、杨兴刚、豆燕荣、钟红燕、路育红 | ****商贸****公司名下位于****公司综合楼北侧3.3亩住宅用地。 |
注:1.本公告清单内债权基准日为2025年10月31日,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的计算为准。2.本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相关法律文件、相关权利证书记载为准。
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4日止。如对债务重组有异议或有意向购买债权的投资人,可在公告期内与我司联系。如公告期内未征询到异议,我司将与公告清单内债务人及担保人等相关主体进行债务重组。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原债务人的管理层;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易对象需配合我司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四、异议的受理
(一)对本次资产处置有异议的第三人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司提出异议。该异议原则上应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佐证,经我司审议认为异议成立的,终止本次处置活动。因情况紧急,异议人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先行提出异议,但应在提出异议后次日内向我司提供书面材料。
(二)有意竞买人请在公告期限内联系公告披露的联系人提出书面意向。
(三)我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扰征询或异议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五、受理公示事项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871-****780。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司先生,联系电话:0931-****288。
联系地址:**省**市**路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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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