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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凌洋、王灵芝户个人自建房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社区炮楼脚**村改造安置区J栋3号。
二、公示内容
该房屋用地面积为57.6平方米,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已实施建设,实际已建成主体六层、第七层(南面)局部建筑,房屋实际竣工总建筑面积为487.45平方米,建筑总高度24.9米,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6日
四、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
(二)****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房屋建设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电子邮箱: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6300,联系电话:0778-****525)。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凌洋、王灵芝户个人自建房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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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