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农村自来水智慧水务建设工程水表智能化改造采****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省**县特立路48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县榔梨街道保家村梨江大道38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按招标文件要求,全部由乙方承担,且货物在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质量要求1、所有指标应符合以下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 GB/T 778-2018(所有部分)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GB/T 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CJ 266-2008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 JJG 162-2019饮用冷水水表 CJ/T 224 电子远传水表 CJ/T 188 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 CJ/T535-2018 物联网水表 GB/T1176-2013《铸造铜和铜合金》 CJ/T359-2016《铝合金及不锈钢水表壳及管接件》 4.售后服务1.乙方运维售后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质保期内,一些现场常见的非人为或不可抗力原因而可能出现的问题(如供水部门无法接收到水表的用水数据,或者用户在手机 APP 等平台上查询不到最新的用水信息;数据出现错误或缺失;水表液晶故障代码显示;水表阀门无法正常开关;水表显示屏无显示或显示模糊、乱码;数据传输异常;水表读数与实际用水量不符,读数增长过快或过慢,甚至出现负数等)的处理、故障表的更换等。 2.乙方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使甲方技术人员能够独立完成故障的处理。 3.质保期内,乙方现场维护人员提供7*24 小时售后支持服务,特定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服务期内表计出现故障,必须 30分钟内做出响应,分析问题;4小时内解决问题(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如若因表计计量故障、远传控制功能故障、水表阀门故障等表计故障与用户发生水费纠纷,乙方需48小时内派专人与用户沟通协调,处理故障,该过程中对甲方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故障检修后仍无法排除的,乙方应在故障报修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规格型号档次的替代产品供用户使用(产品技术参数参见招标文件),直至原产品故障排除为止或直接更换。 4.对于由于乙方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需要进行更换的设备(主要是水表、电池),质保期内由乙方免费进行更换,甲方发现设备使用异常并通知乙方,乙方在24小时内抵达安装地点修复异常并承担所有费用,含问题判断、维修更换等全过程。若乙方因自身技术及能力有限,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异常,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产品。如乙方拒绝或拖延、不对货物维修,甲方可自行进行修复缺陷,此过程中甲方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修理或更换的部件质保期重新计算。 5.质保期内,乙方免费对冰冻原因造成的损坏水表进行维修或更换。 6.在质保期内,乙方定期上门进行例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以保证产品正常运行。制定保修维护计划及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在此期间由乙方无偿提供产品运行所需备品备件,负责产品特定故障的排除及产品的更换和修理,此过程中对甲方产生的直接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定期向甲方提交例行检查工作情况记录表,****中心签字确认。 7.质保期内,因水表质量问题导致的甲方直接损失,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负责。 8.怠于履行质保期售后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0.5 ‰的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甲方向乙方发送解除合同书面通知,解除通知送达乙方即终止。终止合同乙方除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外,一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其他要求无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2.付款方式: 物联网远传水表: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货物按时按量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每批货物经检验合格并办理入库手续后,支付当批次水表货款的50%;水表安装完成运行正常,经验收合格后(或货到六个月后),支付该批次水表货款的45%;其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及经济纠纷,予以无息付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 水表更换:水表更换完成运行正常,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成水表更换服务工程量的95%;其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及经济纠纷,予以无息付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水表更换服务费每次支付的起点为2000台及以上)。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榔梨支行(****:820********013099)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双控帐户支付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完成水表供货及更换。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县境内),乙方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指定摆放。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参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5】5****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供货物或使用中的货物向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送检,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费用,并对检测结果予以承认和承担责任。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因产品原因造成的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将所有产品退回给中标人,中标人须重新供货,并再行申请验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全权承担。连续两次项目产品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拆除所有已安装设备且自行运回所有已供产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返还采购人所有已付货款,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可按相关规定另行选择其他供应商。 6、当送检结果为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接收。对重新提供的货物如送检结果是合格的,采购人将扣除中标人所送本批货物结算费用20%,质保期在承诺质保期之上延期半年。并对已安装使用的货物进行跟踪观察,如在使用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将按照合同约定予以结算。 7、如两次送检结果均是不合格,采购人则认定中标人所送本批货物为不合格产品,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双方签订的年度合同,所有货物不予结算,已安装货物由中标人自行拆除,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8、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履约验收单后,视为项目验收合格。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物联网水表DN20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物联网水表DN20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物联网水表DN20 (6)履约验收标准:所有指标应符合以下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GB/T778-2018(所有部分)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GB/T 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CJ266-2008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JJG162-2019饮用冷水水表 CJ/T224 电子远传水表 CJ/T188 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CJ/T535-2018 物联网水表 GB/T1176-2013《铸造铜和铜合金》 CJ/T359-2016《铝合金及不锈钢水表壳及管接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该类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甲方将所有产品退回给乙方,乙方须重新供货,并再行申请验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按乙方的投标文件承诺,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供货质量等严格按照项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约定进行。 2、货物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检验报告、送货清单等,胶装成册移交甲方作为采购结算资料的一部分。 3、本采购乙方承诺质量按投标质量承诺执行。 4、所有材料乙方均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招标文件有要求符合饮用水标准的需提供本批次抽检卫生检验报告;以上资料由乙方在交货时交由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和支付材料款。 5、本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2025年开工建设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债项目、日常管网维修维护等部分备用综合考虑的预估量)在供货期内由乙方按甲方下达的批量供货计划单提供采购清单中所列明的材料及设备。本项目采购金额达到合同价款时,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动终止。因甲方无法准确预计本项目材料及设备的用量,也无法保证本项目的最终结算金额能达到合同价款,请乙方自行考虑投标风险,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本采购项目合同供货按甲方下达的书面批次供货计划单进行供货,计划外的供货甲方一律拒绝验收和付款;乙方应该根据甲方下达的批次供货计划进行备货,并承担采购合同清单与实际供货不完全一致所带来的风险;已到现场材料及设备,如未安装,由乙方自行退回,甲方不承担相应费用。乙方须拟任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出厂前检验、包装、发运、交货、装卸、测试、验收、结算;专人指导;负责配合甲方对安装过程的试运行和验收等有关服务;未进入本采购清单的必备辅助设备、材料在报价时考虑,由乙方提供,所有设备运输、现场装卸等由乙方负责;甲方按批次要求对乙方下达供货计划,未能按甲方批次要求及时供货,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相应赔付违约金(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供货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十(10%)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二十(2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7、乙方对运输产品进行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无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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