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创大厦14、15楼装修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金创大厦14、15楼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金创大厦14、15楼装修工程施工项目
二、招标人:****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8****8629
联系地址:**市**区宸悦路30、32号金创大厦17楼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0-****2261-25
联系地址:**市**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招标代理部
招标监督机构:****
监督电话:020-****0294
联系地址:**市**区宸悦路30、32号金创大厦17楼
三、建设地点:**金创大厦(即**市**区琶洲街道宸悦路32****广场A塔)14楼1401-1412房、15楼1501-1512房。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内容为对**金创大厦(即**市**区琶洲街道宸悦路32****广场A塔)14楼1401-1412房、15楼1501-1512房进行装修,建筑面积约3470平方米。按招标方需求,分步实施装修工程。各单项工程由招标方按实际需求进行确定。
五、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内容为在【2】年合同期限内,招标人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分步对**金创大厦****广场A塔)14楼1401-1412房、15楼1501-1512房进行装修,面积约3470平方米,具体装修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施工中如有清单范围内增减工程量的,需经招标人书面确认,按实际增减工程量结算工程款(但结算价合计数不能超过投标价)。
2、最高投标限价:****382.83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4日(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登记的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招标代理部;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请将费用从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
开户银行:****银行**第一支行
帐号:360********02641145
4、获取方式:现场或邮箱获取。
5、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账户汇缴招标文件工本费的,还须提供《代支付证明》原件(格式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2);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1)。
注:如采用邮箱获取需将上述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市**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招标代理部
收件人:杨工
收件电话:020-****2261-25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3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6年3月3日9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6年3月3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3、地点:**市**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开标室1。标书代写
注:上述时间均为**时间。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类C3)。
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cn/p92/index.html)、****(https://www.****.com/#/)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 | 招标人联系人:刘工 |
| 电话:020-****2261-25 | 电话:188****8629 |
| 电子邮箱:****@163.com | 电子邮箱:****@gzgyamc.com |
| 联系地址:**市**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招标代理部 | 联系地址:**市**区宸悦路30、32号**金创大厦17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