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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以下建设项目用地符合城市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470-****057
通讯地址:**市建设大厦
邮 编:021400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位置 | 证书编号 | 许可时间 | 审批状态 | |
| 1 | **** | **绿色供电灵活性应用项目(升压站部分) | **市新开河镇 | **** | 2026.2.2 | 已办结 |
附件:总平面图、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