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及国家关于加强红色**保护管理与利用工作的有关精神,全面系统地收集、保存和利用**县具有历史价值、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料,进一步丰富和优化馆藏**体系,更好地发挥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类特色档案资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以反映**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历程,具有重要历史凭证价值、参考价值和文化传承价值的档案资料为主。征集形式以原件为主,对于确有价值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可征集内容真实、载体规范的复制件或数字副本。具体类别包括:
(一)重点档案
1.中国共产党在**县领导的早期革命活动,川陕革命根据地建设,抗日战争、**战争、抗美援朝、边境自卫反击作战等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文献、手稿、命令、日记、信函、传单、地图、票据、照片、音像资料等。
2.**籍或曾在**战斗工作过的革命先烈、英雄模范、老党员、老战士、老干部等的生平事迹材料、回忆录、口述历史记录、证件证书、勋章奖章、纪念品等。
3.反映巴山游击队、红四方面军在**活动,以及其他重要革命历史事件、人物的实物、文献、图片及研究资料。
4.新中国成立以来,**县在革命遗址保护、****基地建设、红色文化传承弘扬等方面形成的规划、文件、活动记录、成果汇编等资料。
(二)实物类档案
1.反映**县工商业、手工业发展历程的实物资料,如老字号企业遗存、早期产品样本、商标广告、营业执照、账册票据等。
2.反映**县民俗风情、传统节庆、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实物,如服饰、道具、乐器、工艺品等。
3.其他具有**地域特色和历史纪念意义的实物资料。
(三)荣誉类档案
1.****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获得的市级及以上重要荣誉的奖牌、奖杯、奖状、锦旗、证书等。
2.反映**县在重大建设、重要事件、重点工作中获得表彰奖励的凭证性资料。
3.**籍或曾在**工作生活的知名人士、专家学者、行业精英等在国内外获得的重要奖项证书、聘书、鉴定证书、代表性成果等。
(四)其他类档案
1.记录**县历史事件、城乡面貌、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的照片、录音录像资料以及相关文字材料。
2.**籍或与**密切相关的各界知名人士的著作、手稿、书信、题词、书画作品、传记、年谱、研究成果等。
3.反映**县历史沿革、地域变迁、家族传承的志书(部门志、乡镇志、个人传记等)、族谱、家谱、村史、厂史、校史等文献资料。
4.其他能够填补馆藏空白、具有特殊价值的各类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自愿捐赠:鼓励单位和个人无偿捐赠。对捐赠的档案资料,本馆将进行鉴定评估,办理交接手续,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并在展陈、研究、宣传时注明捐赠者信息。捐赠者对其捐赠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
(二)复制寄存:对于不愿或不便捐赠原件的珍贵档案资料,所有者可委托本馆进行专业复制(扫描、拍照、数字化加工等)。经双方协商,也可签订寄存协议,由本馆提供专业保管条件进行代管,所有权不变。
(三)有偿征集:对于确有重大价值且所有者愿意出让的档案资料,本馆将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和价值评估,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本着双方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征集。
(四)线索提供: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相关档案资料线索,本馆将指派专人进行联系核实。
三、征集要求
1.提供的档案资料应权属清晰,来源合法,无法律纠纷。
2.提供者需对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尽可能附上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背景等基本信息。
3.照片、音视频资料需内容真实、画面清晰,主题突出。
4.提供者须填写《档案资料征集信息表》,注明联系方式及对档案资料利用的限制要求(如有)。
四、权益保障
1.本馆将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范,对征集的档案资料进行科学整理、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2.尊重并保护档案资料提供者的合法权益,对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保密。
3.对在档案征集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适时通过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和宣传。
五、联系方式
竭诚欢迎社会各界、团体及个人通过来电、来函、来访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我们联系。
联系部门:****接收编研股。
办公地址:**县**镇光雾山大道**段159号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827-****088
电子邮箱:****@QQ.com 邮政编码:636600
六、其他说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征集工作常态化开展。
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是文化的宝贵结晶。守护历史记忆,传承**文脉,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我们诚挚期待您的热心支持和慷慨相助!
****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