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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国光电子**县年产150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国光电子**县年产150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生产项目(一期)
地点:**省**市**县**镇赣湘****工业园)
建设内容:国光****公司位于**省**市**县**镇赣湘****工业园),因市场需求,公司投资130000万元建设年产150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生产项目,项目共用地面积107481.27m2。项目分批建设,一期建设1#厂房,原料仓库、成品库、食堂、宿舍等全部配套设施,主要生产工序为配料-搅拌-涂布烘干-辊压-分条-制片-卷绕-饶胶-封装-喷码-注液等工序,建设完成后形成年产50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的能力。项目员工人数1000人,生产车间采用2班制,12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30天,全年工作7920h。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1#厂房;辅助工程含研发楼,员工生活区;储运工程含废电解液库、化学品库、电解液仓库、储罐区、成品仓库、原料仓库;等,公用工程包括排水、给水、供电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固废处理、噪声处理等。
验收结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公示时间: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139****445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