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
报来《****委员会关于审批**市**河排污通道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函》(市城管委函〔2026〕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河片区污水直排及雨污错混接问题,原则同意建设**市**河排污通道治理工程(一期)项目。
二、项目名称:**市**河排污通道治理工程(一期)。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地点:**市**区、**区及**区。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一)**DN300-DN1000污水管(克拉管)2587米、DN600球墨铸铁管污水压力管149米、DN300-DN400PE排水管33米、DN100-DN200UPVC排水管4352米、DN400PE污水管拖管90米、DN300沟渠PE污水挂管324米;非开挖修复DN300-DN1200污水管1849米,疏通DN300-DN1000现状排水管30012米,CCTV检测DN300-DN1200管道18526米。**管道均应相应配套附属设施,同时对破损严重的检查井进行废除**,对破损不严重的检查井进行相应修复。
(二)市区内现状老化设施更换16套:更换带重锤拍门2套、拍门3套、刀闸阀3套、伞齿启闭机2套、免维修刀闸阀6套。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4364.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98.22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363.89万元,预备费601.9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和市本级财政资金。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委员会
2026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