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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委:
报来《****委员会关于审批**市**河排污通道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函》(市城管委函〔2026〕3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河片区污水直排及雨污错混接问题,原则同意建设**市**河排污通道治理工程(一期)项目。
二、项目名称:**市**河排污通道治理工程(一期)。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地点:**市**区。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d100-600排水管2061米;开挖修复d400-800破损管道1688米;d800过河管围堰施工116米;非开挖修复d400-1000排水管2637米,井室喷涂783座,以及环缝封堵、井盖更换、不锈钢快速锁等排水管网局部修复措施;更换1套风机及相关配件;更换1套潜污泵、配电柜及变频器;更换15座泵站(泵井)老化破损的管道及配件。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3454.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83.66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294.56万元,预备费476.5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和市本级财政资金。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委员会
2026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