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项目已通过验收组验收,现将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S35永金高速**至**段公路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县、**县
项目性质:**
建设内容:项目主线路线全长62.970km,为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时速为80km/h。项目设桥梁共22869.65m/54座(双幅不含匝道桥),其中特大桥7980.82m/5座、大桥14756.69m/47座,中桥132.14m/2座(双幅),涵洞92道(其中主线设置80道,连接线设置12道),通道13处;共计布设隧道8座,长度为3671.31m(双幅);全线共设置6处互通式立交、分离式立交20处;共设置11处附属设施,其中服务区1处(双幅)、加水站1处、停车区1处(双幅)、养护工区2处、监控中心1处、收费站4处、隧道变电所1处、观景台1处(双幅)。全线共建设1条连接线(**南互通连接线,总长2.893km),按照一级公路建设,设计时速为60km/h,为双向四车道。
二、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已同时投入使用,环评批复的其它前提性、支持性、依托性、保障性条件也已完成或兑现,目前已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建设已采取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的意见和看法;对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等。
四、信息公开
建设单位:****
联系人:卢工
邮箱:****@qq.com
公示时间:2026年2月9日—2026年3月12日,共计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或提出对工程竣工验收调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附件:
附件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附件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3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