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智慧燃气及安全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燃气管道工程(二期)(招标项目编号:****)(招标代理编号:高鑫【2025】瓯字71号)已由****科技局以瓯发改审批(2024 )179 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42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 用于确定企业资质 及 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21 元,K=10%,发包价****880元(含暂列金125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 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下同) 须具备有 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投标人自愿 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 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 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 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 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 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 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 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允许中 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 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 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和 《关 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闽建办筑 【2015】13 号) 要 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2) 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 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 本项目按《关于**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相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5〕12号文)取消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 (4) 投 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 限期 改正的, 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否则 按 否决投标处理。 (5)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 被 列 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 (6) 本项目 (标段)投标截止 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 本 项 目 (标段) 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 (标段) 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 仍 ****建设部或****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 黑 名 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 名 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投标都将被否决, (但是若属于《关于废 止 涉及“黑 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 (闽建建〔2021〕2 号) 文件中涉及质量标书代写
安全黑名 单 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 。 (7) 投标人应在人员、 设备、资 金 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 (标段) 施工的能力。 (8) 其它详见 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2-9 10:00:00 至 2026-2-26 23:59:59 通过国泰新****交易中心(https://ggzy.****.cn/jo/) 采取无 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 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 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 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17:00:00 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肆万元整(小写:40000 元)。标书代写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形式 或 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或 年度投标保证金 或 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注意:免缴投标保证金,仅限于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建设厅公布的**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标书代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2026-2-28 08:30, 投 标 人 应 在 截 止 时 间 前 通 过 国 泰 新 点 建 瓯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标书代写https://ggzy.****.cn/jo/)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国 泰 新 点 建 瓯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https://ggzy.****.cn/jo/)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路 141 号,邮编: 353100
电子邮箱:/
电话: 0599—****056,传真: /
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地址: **省**市首元路5号**公馆8幢105,邮编: 353100
电子邮箱:/
电话: 139****8474,传真: /
联系人: 魏女士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国泰新****交易中心
网址: https://ggzy.****.cn/jo/
联系电话: 0599-****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地址: ******路 141 号
联系电话: 0599-****059
****中心名称: ****交易中心
地址: ****广场 6 号楼三层西侧
联系电话: 0599-****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