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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政府关于**市2025年度第五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50号)批复,同意****农场属下的0.0911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安排作为工业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农用地转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项目:**市2025年度第五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公告期限: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3月9日。
三、农用地转用地块位置:****农场(具体见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本项目转****农场属下的0.0911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折合1.3665亩,其中农用地1.3665亩。
具体涉****农场属下的0.0911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折合1.3665亩(其中林地1.2975亩、草地0.069亩)。
五、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5〕350****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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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政府关于**市2025年度第五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附件2:**市2025年度第五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