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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3MB****1163/202602-00017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批复 |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 2026-02-09 09:15:08 |
| **县 |
| 2026-02-09 09:15:08 |
| ****发改委 |
| 关于**县城市活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发改审批〔2026〕19号 |
****:
你单位报来的住建城〔2026〕10号《****关于请求对**县城市活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县城市活水工程(项目代码:****)项目的实施,对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实施项目建设。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县**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霍****泵站出水口与蓼城大道交汇处区域,以及中央景观带外环南路至水门塘路段水系两侧驳岸空间。主要建设内容为**慢行道、**水系、滨水植物改造、生态型驳岸改造、安全型驳岸改造、滨水植物改造。
五、项目建设期8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076.54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筹集。
七、工程建设所需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等,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
八、用地、环保、安全生产及节能:项目建设中有关用地、环境保护、节能、安全、劳动卫生等内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执行,严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初步设计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