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6日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淄博岱瑞泡沫包装有限公司泡沫包装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淄博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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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6年2月6日****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泡沫包装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2-06 发布机构: ****环保局
2026年2月6日****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泡沫包装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泡沫包装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服务中心4楼45号窗口

联系电话:0533-****141

电子邮箱:hbkfk2018@zb.****.cn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泡沫包装生产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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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东张村北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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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高新区东张村北首。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3000m2,设置有仓库、发泡区、成型区、烘干室等。本项目新增4台成型机,将现有的2个烘干箱更换为4个烘干室。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泡沫包装制品100万件的生产能力。

(一)本项目应当遵循减量化、**化、再利用的原则,降低**消耗,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项目原辅材料不得使用或含有《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中所列的物质。禁止生产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泡沫制品。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发泡、成型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各产生废气的工序应采取有效收集和处理措施,确保相关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运营期VOCs及甲苯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限值要求。苯乙烯等其他特征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2限值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限值要求。

要切实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厂界VOCs及甲苯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苯乙烯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限值要求。

(三)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物料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表1中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五)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固废、危废贮存场所。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

(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测和应急响应的防控原则。项目应对化粪池、危废贮存间等区域强化防腐、防渗措施,加强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七)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该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不得超过生态环境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定期开展污染物排放核算与自查。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信息公开、执行报告、台账记录、自行监测等工作。

(八)环境风险防控。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各项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确保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合理、有效。

(九)其他管理要求。项目实施后应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的要求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和污染物监测计划。排污口或监测点位设置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规范台账记录。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志牌等。

(十)本审批意见中涉及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有更新时,应适用最新版本。

报告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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