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03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中心(扩建)

**省-**-**市-****办事处普林村

****

****

本项目****办事处普林村,为扩建项目,在现有工程厂址内进行扩建,依托现有工程闲置用地**牛宰杀间1间和猪待宰间1间,将现有工程已建猪待宰间变更为牛待宰间,新增生猪屠宰10万头/a,牛屠宰2.2万头/a。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厂屠宰生猪30万头/a、牛3万头/a、羊2万只/a、禽类300万羽/a。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占总投资的26%。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场地四周已建设围墙,物料、渣土运输和堆存时应采用篷布覆盖,土建施工时应定期洒水。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焊接烟尘通过设置局部围挡、喷淋等措施处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汽车降尘、道路洒水降尘过程,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表1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包阳小溪。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加装隔音罩,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禁止夜间施工,高噪声设备作业时应在设备区域设置隔声屏障,降低对周边居民造成的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中废钢材****回收站,不能回****政府主管部门指****填埋场填埋。开挖土石方用于回填和厂区绿化填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设备安装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转运处置。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恶臭污染防治措施

生猪宰杀间、牛宰杀间和牛羊宰杀间恶臭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牛待宰间和猪待宰间恶臭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及UASB反应池等污水处理单元已设置为密闭式,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喷洒除臭剂措施。粪污收集池、无害化暂存间、污泥暂存间已采取全封闭设计,并定期人工喷洒除臭剂处理。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其中氨、硫化氢执行《**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

(2)锅炉废气

生物质锅炉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30m排气筒(DA005)排放。

(3)沼气污染防治措施

沼气采用干法脱硫后,直接燃烧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废水****处理站(规模:1200m3/d,采用工艺:格栅+调节+微滤+气浮+调节+UASB+A2O+沉淀)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表1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包阳小溪。废水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测系统,监测指标: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无害化暂存间等已采取重点防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污水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牲畜宰杀选用电晕方式进行致昏屠宰,对待宰间内的家禽尽量减少对其干扰,使车间保持安静**的氛围,待宰栏圈设置半封闭车间,屠宰车间采用封闭车间,屠宰车间内电晕工序设置单独隔间。加强待宰间、宰杀间和厂界的绿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尽可能的将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宰杀间内,设备安装时,应进行基座减振隔振处理,风机进、出口处加装消声器,在风机和基础之间安装基础隔振垫,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分区分类暂存,病死牲畜、不合格内脏、胴体、修整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牲畜粪便、肠胃内容物收集暂存于粪污收集池内,由当地农户清运作为农肥处置;畜禽毛羽外售相关回收商;炉渣及收尘灰交由相关炉渣处置单位综合利用;污水处理污泥脱水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处置;隔油池污泥委托相关污泥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废脱硫剂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防疫废物(棉签、试管、废弃防护服、口罩等)交由相关防疫废物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关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意见处理、报批前公告等。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