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哈达铅锌矿年新增45万吨铅锌银等多金属矿石采选技术扩建项目尾矿库增高扩容技改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阿尔哈达铅锌矿年新增45万吨铅锌银等多金属矿石采选技术扩建项目尾矿库增高扩容技改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二、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阿尔哈达铅锌矿年新增45万吨铅锌银等多金属矿石采选技术扩建项目尾矿库增高扩容技改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53****9677;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5、项目建设地点:******满都镇东35km处,中心地理位置东经118°59′53.82″,北纬46°25′23.78″;
6、项目建设内容:
尾矿库增高扩容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修整现有初期坝、初期坝加高、截排水设施、防洪设施建设、增设监测设施等。增加的库容为469.94万m3,总库容为988.94万m3,增加有效库容375.95万m3,可增加服务年限约19.4年。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www.****.com/thread-****098-1-1.html)。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或意见。
联系单位名称:****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53****9677
邮寄地址:******满都镇****
邮编:026300
五、其它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
日期:2026年2月9日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自治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