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卸汽车采购谈判采购邀请
项目所在地区:**市,**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电动自卸汽车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采购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经过两次公开招标,线下递交投标文件的响应人数量不足3家,现由公开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本次谈判采购邀请供应商仅为第二次公告线下递交投标文件的响应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电动自卸汽车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拟采购30台电动自卸车,总质量≮31000 kg,额定功率≮340kW,额定载荷下爬坡度≮29.8%。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2220万元。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营业执照:响应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营业期限内或有效期内,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如独立法人企业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出具独立法人企业授权书,每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资质要求: / 。
(3)财务要求: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近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近期(指近2个月内,从招标公告****银行资信等相关证明材料(如:银行资信证明或结算纪律****银行出具的结算账户证明),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能够反映出本单位的财务状况。]
(4)业绩要求: / 。
(5)信誉要求:①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响应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响应人承诺函)。②(响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③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6)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本单位职工。(除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外,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保险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或劳动合同书复印件且应体现出签约人基本情况、签约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加急标书代写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响应人需提供承诺函和本单位的股权结构证明材料, 即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中提取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体现出“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投资信息”。
(8)其他:
i.响应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即本项目授权书,详见谈判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且响应人和制造商均需符合本条第1.(3)款、(5)款、(7)款规定。
ii.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违反规定的,投标均无效。委托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2.各响应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同一响应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 / 个标段。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1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12日16时00分。
2.获取方式: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s://tjgzcpt.****.com/homepage)完成注册后线上获取。
3.获取要求:
(1)响应人应线上提交资料费电汇凭证。
(2)谈判采购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整,须公户转账,汇款时须备注“项目名称+资料费”,其他情况不予受理。
4.资料费递交账户信息:
(1)公司名称:****
税 号:911********45020XG
地址:**市**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
(2)账户
开户行:****银行****公司**新港支行
账户:955********03294450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5日9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市**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 号****开标室二纸质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六、谈判
谈判时间:首次谈判时间暂定为2026年02月25日9时00分,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谈判次数:谈判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响应人进行多轮报价。
谈判地点:**市**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开标室二。加急标书代写
七、其他
1.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40天内,中标人逾期交付,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应当向招标人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1 %偿付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如乙方交付定作物逾期超过30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交货地点:****厂区。
3.本招标文件中“近一年”或“近三年”或“近五年”指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八、监督部门
响应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集团****服务中心实名投诉。联系电话022-****6336,联系人:张立萍。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新区塘沽海铁大道1888号
联系人:左保驹
电话:022-****428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招标一部
联系人:孔维伟
电话:022-****8828
电子邮件 :****@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