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报来《关于审批**县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朔发改报〔2026〕6号)收悉。根据评估报告及专家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控制中心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疾病控制能力,同意建设**县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县**镇林溪路以东、丙二路以北。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栋****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为2269.94平方米。购置医疗设备一批。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1361.4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47.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9.60万元,预备费64.8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本级财政资金。
六、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不动产权证书》(桂〔2017〕**县不动产权第****824号)。该项目年综合能耗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机关对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七、请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请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6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