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稳妥推进清百西二路土储地块工作,保障区域内既有绿化**的合理保护与利用,我办拟对地块内树木进行专业移栽。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次服务项目的比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清百西二路土储地块内树木移栽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预算 (一)项目内容 对指定土储地块范围内的树木(具体种类、规格、数量以现场勘查清单为准)进行起挖、运输、栽植,工期10天。 1.乔木、花乔 计划将银杏、香樟、桂花等树木移栽****中学和A区商铺、董家店路蓝光二期和清波B区道路两侧、蜀鑫路树池及辖区各绿地公园内,进一步丰富辖区植物景观,增加绿量。 2.灌木、藤本类植物 计划将千层金、女贞灌木移栽至高压走廊,进一步丰富公园植物搭配,增花添彩。 3.应急处置 场地内病虫害严重,已枯萎死亡树木以及倾斜特别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参照《**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款要求进行应急处置。 (二)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82635.93元,其中规费金额(不含税)为6710.75元,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不含税)为4510.31元。 (三)本比选文件所述‘比选范围’即指本项目第二条‘项目内容及预算’中规定的全部工作。” 三、项目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专业的园林绿化施工能力,负责完成从起苗到新址定植的全过程,包括必要的修剪、土球处理、病虫害防治等。 2.提供详细的《树木移栽施工方案》,内容需包括:人员设备配置、移栽技术流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成活率保障措施。 3.移栽过程中须确保安全,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围护,避免对周边设施及环境造成损害,施工完毕后清理现场。 4.质量保证:本项目质保期为1年,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树木死亡的,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以同等规格的树木进行补种。 四、商务要求 (一)报价方式:比选报价应包含完成比选文件所规定的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需的劳务、服务、技术及成果制作等全部费用。 (二)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计后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扣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已处理完毕的,15个工作日内无息结清质保金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11日17:00止(**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在上述时间内,前往我单位地址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本比选文件。 七、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材料包括:报价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案、拟投入团队成员实力、业绩、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照)、承诺函(详见附件),所有文件均应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均应使用A4幅面纸打印,并胶装成册,不接受活页装订的响应文件,正副本各1份,分别装订(正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同时在比选申请文件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密封后加盖密封章;加急标书代写 3.递交投标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恕不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4.前来比选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我单位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我单位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参加比选的资格。 八、评审安排 (一)评审时间:2026年2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二)评审办法:综合评审法。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进行合理性分析。若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或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无法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证明材料被认定为不可信的,其投标将按无效处理。加急标书代写 随后,评标委员会将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加急标书代写 (三)比选结果:比****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8-****8020 地址:**市**区苏坡中路8号4-12办公室 附件:《承诺函》 附件: 承诺函 致 : 本单位 参加 项目的比选,现承诺: 我单位满足比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