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凤凰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第二批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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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根据《2023年**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任务目标及建设内容,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绩效优先"原则,决定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2023年**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第二批实施主体。

一、项目简介

全面推进县域秸秆综合利用,打造以秸秆沃土为主,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利用为辅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着力提升耕地质量,保障粮食生产,突破秸秆**利用的关键和共性技术,形成布局合理、规模经营、多元利用的秸秆产业化格局。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要采取自愿申报和竞争性选择相结合的方式,在********社、村集体经济、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为项目实施主体。

(二)遴选主体应具备条件

1.正式登******社、****公司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运输配送、机械实施作业的设施设备、服务场地、技术力量以及其他能力。拟**的主体提供与服务内容、服务规模相匹配的设施设备、服务场地等投资意向书。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4.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能够自筹项目总投资50%以上的资金(不含土地购置费等)。

5.自愿接受州、县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

2.主体实施方案

3.承诺书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荣誉证书以及有关工作业绩等佐证资料。

7.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证明、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证明(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http://www.****.cn/)。

三、遴选方式及程序

1.****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通知。

2.参选主体按照遴选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3. 实施主体申报材料经乡镇初审****农业农村局。

4.组织专家对申请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评分排序确定初步实施主体。

5.遴选结果报********县政府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实施主体。

四、报名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8日至2月28日。

2.报送地址:****堤溪办公室区2栋四楼

3.联系人: 戴桂金 135****7007


附件:1.2023年**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

2.申报表

3.主体实施方案

4.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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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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