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能e电平台承销商进行询价销售,请有意向参与的单位仔细阅读询价文件,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慎重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国能******公司 2026年3-11月粉煤灰销售项目
2.取货地点:甲方指定的位于甲方厂区的地点—灰库
3.产品信息
| 产品名称 | 数量(吨) | 最小交易量(%) |
| 原灰 | 880000.00 | 6 |
4.报价保证金金额及支付方式:10000.00元 / 仅支持线下
5.**上架时间:2026-02-09 16:00:00
6.报价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2026-02-10 14:29:30加急标书代写
7.报价时间:2026-02-10 00:01:00 至 2026-02-10 14:30:00
8.取货日期:2026-03-01 00:00:01 至 2026-11-30 23:59:59
9.询价方式:线上
10.成交判定:以“价格高、数量大、报价早”的规则对报价客户进行排序,最终成交以二次谈判的结果为准。
二、联系方式
1.联系人:崔博洋
2.联系电话:181****8170
3.发布单位:****
4.技术支持电话:010-****5425 或 010-****5432
三、询价要求
1.客户须按规定的内容准备好材料:
以下内容扫描成一个PDF文件,须在申请客户关系时作为附件上传,经过审核合格后建立客户关系,失信客户不能参加报名。
(1)报价承诺函;
(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并要加盖企业公章。
(3)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三证合一)、****公司公章);
资质要求:报价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报价单位不得同时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询价活动。报价人资质需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①报价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粉煤灰、炉渣、建筑材料、水泥制品、混凝土等以上任意一种产品的销售资质;
②报价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水泥、水泥制品、混凝土、水稳料(水泥稳定土)、砖瓦、建筑材料等以上任意一种产品的生产或加工资质。
(4)销售业绩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
要求:提供近五年粉煤灰销售或处置合同业绩,且每份合同的销售或处置量不低于1万吨。
(5)车辆运输能力证明材料:报价人必须自有或租用(提供租赁协议)至少5辆国六及以上密封罐装货车,需提供真实车辆证明材料(需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正面照片(带车牌)、行驶证、证明国六标准的环保清单等车辆手续原件扫描件)。按照定****委员会《**市新能源车推广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至2026年底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新能源车比例力争达到100%。政府相关环保部门对车辆排放标准有新要求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6)存储能力证明材料:报价人须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密闭的粉煤灰储存库,存储容量不低于1.5万吨(提供证明文件),同时报价人贮存场地容量应满足合同周期内粉煤灰销售储存并满足甲方生产需要。
(7)IS0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若有);
(8)能圆满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组织及技术保证措施(说明运输能力、存储能力,安全管理措施、组织及技术措施)。
(9)自身生产能力证明材料(提供环评报告扫描件)。
(10)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n)》失信黑名单;****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照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询价为2026年3月01日-2026年11月30****公司、定鑫公司生产的粉煤灰,粉煤灰询价周期内总产量预估为88万****公司60万吨、定鑫公司28万吨;****与国能******公司开展联合询价),询价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电厂实际产量和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询价项目说明》,每月粉煤灰供应量、结算价格等具体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二章《询价须知》。各成交用户本次报价的加权单价、成交份额比例为首期(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粉煤灰的结算期价格、成交份额,且首期具体销售总吨数以**、定鑫公司实际生产产出的粉煤灰量为准。自2026年4月1日开始由询价人组织各****公司、定鑫公司粉煤灰竞价规则****公司、定鑫公司粉煤灰月度竞价,通过竞价确定每月工程量份额及销售价格,各成交用户以月度竞价结果作为当月的工程量份额拉运比例和粉煤灰结算价格。**公司、定鑫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中含少量细灰,细灰售价在原灰的基础上增加10元/吨。
2、粉煤灰为发电副产品,质量因煤种、燃烧、工艺等原因会有所波动,询价人对货物质量不做任何承诺。
3、本次报价粉煤灰含税单价下限为:1元/吨。询价人不接受低于单价底限的报价,并视其为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4、成交用户每年应当依据工信部制定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管理规范,提供行业认可的综合利用评价报告,评价报告须由省工信厅推荐名单内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具。成交用户为终端用户的综合利用评价报告需经地方工信部门备案和公示;成交用户为非终端用户的以**省工信厅主管部门对综合利用评价报告最新备案要求为准。评价报告中涉及的固废物使用量须覆盖购买者与甲方**周期内的销售量。成交用户违反上述约定视为违约,并承担由此给询价人方带来的各类损失。
5、若成交用户不是能够将粉煤灰在合同周期内全部供自身综合利用的终端客户,询价人有权以月度竞价结果相同的单价将部分粉煤灰交给与询价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书的终端客户直接进行综合利用。报价人须无条件接受因终端客户直接使用粉煤灰量导致粉煤灰数量的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