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5〕65号)文件精神,**县上涌镇牧谷产业融合联合体项目由省级龙头企业**牧谷****公司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为:1.电商店铺建设,包括微信**、快团团、淘宝店。2.电商托管运营。3.品牌设计、包装设计等。4.020****社区团购运营,快团团系统实现从生产者到消费者对接服务。项目于2026年1月全部建设完工。经**牧谷****公司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1月20日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察看、了解,认为**牧谷****公司完成项目建设,同意验收,并拟按泉财指标〔2025〕65号文件规定拨付**牧谷****公司补助资金5万元。现予以公示。
2.根据《****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5〕65号)文件精神,**滩镇仙铭联合体项目由市级龙头企业**县****公司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灌溉水池18立方1个,12立方2个,铺设给水管道2000米。项目于2026年1月全部建设完工。经**县****公司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2月6日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察看、了解,认为**县****公司完成项目建设,同意验收,并拟按泉财指标〔2025〕65号文件规定拨付**县****公司补助资金5万元。现予以公示。
以上项目验收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6年2月9日至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实名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地址:**县宝美街8号,****
电话:****2475 电子邮箱:****@163.com
****
2026年2月9日
1.根据《****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5〕65号)文件精神,**县上涌镇牧谷产业融合联合体项目由省级龙头企业**牧谷****公司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为:1.电商店铺建设,包括微信**、快团团、淘宝店。2.电商托管运营。3.品牌设计、包装设计等。4.020****社区团购运营,快团团系统实现从生产者到消费者对接服务。项目于2026年1月全部建设完工。经**牧谷****公司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1月20日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察看、了解,认为**牧谷****公司完成项目建设,同意验收,并拟按泉财指标〔2025〕65号文件规定拨付**牧谷****公司补助资金5万元。现予以公示。
2.根据《****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5〕65号)文件精神,**滩镇仙铭联合体项目由市级龙头企业**县****公司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灌溉水池18立方1个,12立方2个,铺设给水管道2000米。项目于2026年1月全部建设完工。经**县****公司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2月6日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察看、了解,认为**县****公司完成项目建设,同意验收,并拟按泉财指标〔2025〕65号文件规定拨付**县****公司补助资金5万元。现予以公示。
以上项目验收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6年2月9日至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实名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地址:**县宝美街8号,****
电话:****2475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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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
1.根据《****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5〕65号)文件精神,**县上涌镇牧谷产业融合联合体项目由省级龙头企业**牧谷****公司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为:1.电商店铺建设,包括微信**、快团团、淘宝店。2.电商托管运营。3.品牌设计、包装设计等。4.020****社区团购运营,快团团系统实现从生产者到消费者对接服务。项目于2026年1月全部建设完工。经**牧谷****公司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1月20日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察看、了解,认为**牧谷****公司完成项目建设,同意验收,并拟按泉财指标〔2025〕65号文件规定拨付**牧谷****公司补助资金5万元。现予以公示。
2.根据《****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5〕65号)文件精神,**滩镇仙铭联合体项目由市级龙头企业**县****公司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灌溉水池18立方1个,12立方2个,铺设给水管道2000米。项目于2026年1月全部建设完工。经**县****公司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2月6日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察看、了解,认为**县****公司完成项目建设,同意验收,并拟按泉财指标〔2025〕65号文件规定拨付**县****公司补助资金5万元。现予以公示。
以上项目验收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6年2月9日至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实名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地址:**县宝美街8号,****
电话:****2475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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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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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5〕65号)文件精神,**滩镇仙铭联合体项目由市级龙头企业**县****公司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灌溉水池18立方1个,12立方2个,铺设给水管道2000米。项目于2026年1月全部建设完工。经**县****公司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2月6日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察看、了解,认为**县****公司完成项目建设,同意验收,并拟按泉财指标〔2025〕65号文件规定拨付**县****公司补助资金5万元。现予以公示。
以上项目验收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6年2月9日至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实名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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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5〕65号)文件精神,**县上涌镇牧谷产业融合联合体项目由省级龙头企业**牧谷****公司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为:1.电商店铺建设,包括微信**、快团团、淘宝店。2.电商托管运营。3.品牌设计、包装设计等。4.020****社区团购运营,快团团系统实现从生产者到消费者对接服务。项目于2026年1月全部建设完工。经**牧谷****公司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1月20日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察看、了解,认为**牧谷****公司完成项目建设,同意验收,并拟按泉财指标〔2025〕65号文件规定拨付**牧谷****公司补助资金5万元。现予以公示。
2.根据《****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5〕65号)文件精神,**滩镇仙铭联合体项目由市级龙头企业**县****公司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灌溉水池18立方1个,12立方2个,铺设给水管道2000米。项目于2026年1月全部建设完工。经**县****公司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2月6日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察看、了解,认为**县****公司完成项目建设,同意验收,并拟按泉财指标〔2025〕65号文件规定拨付**县****公司补助资金5万元。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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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5〕65号)文件精神,**县上涌镇牧谷产业融合联合体项目由省级龙头企业**牧谷****公司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为:1.电商店铺建设,包括微信**、快团团、淘宝店。2.电商托管运营。3.品牌设计、包装设计等。4.020****社区团购运营,快团团系统实现从生产者到消费者对接服务。项目于2026年1月全部建设完工。经**牧谷****公司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1月20日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察看、了解,认为**牧谷****公司完成项目建设,同意验收,并拟按泉财指标〔2025〕65号文件规定拨付**牧谷****公司补助资金5万元。现予以公示。
2.根据《****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5〕65号)文件精神,**滩镇仙铭联合体项目由市级龙头企业**县****公司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灌溉水池18立方1个,12立方2个,铺设给水管道2000米。项目于2026年1月全部建设完工。经**县****公司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2月6日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察看、了解,认为**县****公司完成项目建设,同意验收,并拟按泉财指标〔2025〕65号文件规定拨付**县****公司补助资金5万元。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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