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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803542C | 建设单位法人:汪万新 |
| 杨易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 |
| 联碱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2-C2612-无机碱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 |
| 经度:113.69576 纬度: 30.9254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1-10 |
| 孝环函〔2023〕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1-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8000 |
| 8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803542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0MA4KXBLB6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4KXBLB68 | 竣工时间:2025-04-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18MD1xp |
| 技术升级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升级改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60万吨纯碱、副产61.8万吨氯化铵 | 实际建设情况:60万吨纯碱、副产61.8万吨氯化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联合制碱法工艺技术 | 实际建设情况:联合制碱法工艺技术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联碱生产运行产生的废气,废气主要污染因子是氨、颗粒物。碳化尾气经管道收集进入综合回收塔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40m高排气筒(P1)排放;带式滤碱机废气、重碱皮带机废气、出碱槽呼吸废气、母液I桶呼吸废气、母液I澄清桶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净氨塔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40m高排气筒(P2)排放;真空尾气经过两级净氨塔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P3)排放;冷析结晶器呼吸废气、盐析结晶器呼吸废气、离心机尾气经净氨塔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P4)排放;干铵冷却废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P5)排放;干铵包装尾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P6)排放;纯碱包装尾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P7)排放。煅烧尾气经过“两级旋风除尘+静电除尘器+热碱液塔+炉气冷凝塔+炉气洗涤塔”处理后闭路循环,返回碳化塔内回用;干铵尾气经过“2级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洗涤塔+冷凝塔+洗涤塔”处理后闭路循环,不对外环境排放。以上废气中有组织氨排放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标准限值,氨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联合制碱法工艺技术,项目含氨废水依托现有的淡液蒸馏装置处理后返回生产线回用,联碱工艺废水零排放。车间地面冲洗水、循环水装置排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经过集中收集后进入********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工艺:气浮+A00AO+MBR,处理能力为600m3/h,处理后的废水须达到《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中直接排放标准、《关于****入河排污口改建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应环函〔2019〕31号)、《****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相关标准中三者较严值,其中氯化物执行《**省府河流域氯化物排放标准》(DB42/168—1999)中标准限值,废水处理达标后依托****现有排污口进入府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设置隔声罩、强化车间墙面隔声及绿化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储存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和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润滑油,暂存于****厂区内部的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该危废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合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不得超期贮存。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在实施转移前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禁随意转移、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采取主动控制(源头控制措施)及被动控制(末端控制措施)相结合的措施,设置对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一般防渗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建设;重点防渗区包括碳化装置、滤过装置、氯化铵装置、轻灰装置、干铵装置等,须参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的相关要求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1.双环公司联碱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碳化塔废气,滤过工序废气(带式滤碱机、重碱皮带机废气,出碱槽呼吸废气,母液 I 桶呼吸废 气,母液Ⅰ澄清桶呼吸废气),带式滤碱机真空尾气,煅烧炉废气,蒸吸工序废气,氯化铵干燥床废气,氯化铵冷却床废气,干铵皮带输送机及包装尾气,纯碱包装废气,煅烧凉碱炉废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氨,针对废气 的因子特性,对于氨采用水喷淋吸收的工艺控制过程,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的工艺对尾气 进行处理。项目对生产中排放的生产废气进行收集,建设2套除尘净氨废气循环系统、4套除尘废气处理设施、4套除氨净氨废气处理设施8个废气排气筒(编号DA0026-33)有组织排放;生产过程未收集废气、生产装置区废气及交通运输扬尘无组织排放。2.项目含氨废水依托现有的淡液蒸馏装置处理后返回生产线回用,联碱工艺废水零排放。车间地面冲洗水、循环水装置排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经过集中收集后进入********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工艺:气浮+A00AO+MBR,处理能力为600m3/h;验收监测期间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中直接排放标准、《关于****入河排污口改建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应环函〔2019〕31号)、《****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相关标准中三者较严值,其中氯化物执行《**省府河流域氯化物排放标准》(DB42/168—1999)中标准限值,废水处理达标后依托****现有排污口进入府河。 3.项目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设置隔声罩、强化车间墙面隔声及绿化降噪等措施;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生产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运行的日常生活办公垃圾,生产废弃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危险废物-机修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油桶及分析室废液危险废物。项目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为25.1t: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集中收****物资部门回收再生利用;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分类分区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建立管理台账,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无害化、**化、利用化处置。 5.项目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采取主动控制(源头控制措施)及被动控制(末端控制措施)相结合的措施,设置对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一般防渗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建设;重点防渗区包括碳化装置、滤过装置、氯化铵装置、轻灰装置、干铵装置等,参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的相关要求建设。 |
| ①结合项目实际建设及运行情况调整部分排气筒高度; ②结合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新增DA033煅烧凉碱炉除尘器废气排气筒排放(31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厂区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防范系统,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将****现有的6000m3的废水池(西池)改造为初期雨水池,将2000m3的中干渠综合回收池改造为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事故废水得到有效处理,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及时修编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杜绝污染事故发生;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健全厂区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防范系统,设置三级防控体系。企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项目区域建设单独初期雨水池及事故应急池;****公司现有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项目可用初期雨水池总容积约24396m3,事故应急池容积约21320m3,远大于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各类事故废水得到有效处理,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及时修编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杜绝污染事故发生;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 |
| 企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项目区域建设单独初期雨水池及事故应急池;****公司现有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项目可用初期雨水池总容积约24396m3,事故应急池容积约21320m3,远大于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各类事故废水得到有效处理,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12192 | 0 | 0 | 0 | 212192 | 212192 | |
| 0 | 137.12 | 525.6 | 0 | 0 | 137.12 | 137.12 | |
| 0 | 0.361 | 262.8 | 0 | 0 | 0.361 | 0.36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146.5 | 0 | 0 | 0 | 0 | / |
| 0 | 0 | 420.72 | 0 | 0 | 0 | 0 | / |
| 0 | 0 | 157.428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项目含氨废水依托现有的淡液蒸馏装置处理后返回生产线回用,联碱工艺废水零排放。车间地面冲洗水、循环水装置排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经过集中收集后进入********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工艺:气浮+A00AO+MBR,处理能力为600m3/h,处理后的废水须达到《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中直接排放标准、《关于****入河排污口改建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应环函〔2019〕31号)、《****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相关标准中三者较严值,其中氯化物执行《**省府河流域氯化物排放标准》(DB42/168—1999)中标准限值,废水处理达标后依托****现有排污口进入府河。 |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中直接排放标准、《关于****入河排污口改建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应环函〔2019〕31号)、《****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相关标准中三者较严值,其中氯化物执行《**省府河流域氯化物排放标准》(DB42/168—1999)中标准限值 | 项目含氨废水依托现有的淡液蒸馏装置处理后返回生产线回用,联碱工艺废水零排放。车间地面冲洗水、循环水装置排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经过集中收集后进入********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工艺:气浮+A00AO+MBR,处理能力为600m3/h;验收监测期间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中直接排放标准、《关于****入河排污口改建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应环函〔2019〕31号)、《****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相关标准中三者较严值,其中氯化物执行《**省府河流域氯化物排放标准》(DB42/168—1999)中标准限值,废水处理达标后依托****现有排污口进入府河。 | 废水总排口DW001;pH值、化学需氧量、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 植 物油、石油类、氨氮、总氮、总磷、氯化物、硫化物、挥发酚、总氰化物;监测2天,4次/天 |
| 1 |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联碱生产运行产生的废气,废气主要污染因子是氨、颗粒物。碳化尾气经管道收集进入综合回收塔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40m高排气筒(P1)排放;带式滤碱机废气、重碱皮带机废气、出碱槽呼吸废气、母液I桶呼吸废气、母液I澄清桶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净氨塔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40m高排气筒(P2)排放;真空尾气经过两级净氨塔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P3)排放;冷析结晶器呼吸废气、盐析结晶器呼吸废气、离心机尾气经净氨塔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P4)排放;干铵冷却废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P5)排放;干铵包装尾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P6)排放;纯碱包装尾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P7)排放。煅烧尾气经过“两级旋风除尘+静电除尘器+热碱液塔+炉气冷凝塔+炉气洗涤塔”处理后闭路循环,返回碳化塔内回用;干铵尾气经过“2级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洗涤塔+冷凝塔+洗涤塔”处理后闭路循环,不对外环境排放。以上废气中有组织氨排放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标准限值,氨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标准限值。 | 双环公司联碱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碳化塔废气,滤过工序废气(带式滤碱机、重碱皮带机废气,出碱槽呼吸废气,母液 I 桶呼吸废 气,母液Ⅰ澄清桶呼吸废气),带式滤碱机真空尾气,煅烧炉废气,蒸吸工序废气,氯化铵干燥床废气,氯化铵冷却床废气,干铵皮带输送机及包装尾气,纯碱包装废气,煅烧凉碱炉废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氨,针对废气 的因子特性,对于氨采用水喷淋吸收的工艺控制过程,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的工艺对尾气 进行处理。项目对生产中排放的生产废气进行收集,建设2套除尘净氨废气循环系统、4套除尘废气处理设施、4套除氨净氨废气处理设施8个废气排气筒(编号DA0026-33)有组织排放;生产过程未收集废气、生产装置区废气及交通运输扬尘无组织排放。 | 废气中有组织氨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标准限值,氨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标准限值。 | DA026碳化尾气净氨塔废气排放口、 DA027滤过除氨洗涤塔废气排放口、 DA028滤过真空机尾气洗涤塔废气排放口、DA029盐析离心除氨洗涤塔废气排放口、 DA030干铵冷却废气排放口;氨、排气参数;监测2天,3次/天。DA031氯化铵包装废气排放口、 DA032纯碱包装废气排放口;氨、排气参数;监测2天,3次/天。DA033煅烧凉碱炉除尘器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排气参数;监测2天,3次/天。厂界上风向参照点 厂界下风向监控点 厂界下风向监控点 厂界下风向监控点;颗粒物、氨 (同步监测气象参数);监测2天,4次/天。 |
| 1 |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设置隔声罩、强化车间墙面隔声及绿化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 | 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设置隔声罩、强化车间墙面隔声及绿化降噪等措施 | 厂界东侧、南侧、北侧、西侧噪声监测点;等效连续A声级;监测2天,昼间、夜间各监测一次。 |
| 1 | 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采取主动控制(源头控制措施)及被动控制(末端控制措施)相结合的措施,设置对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一般防渗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建设;重点防渗区包括碳化装置、滤过装置、氯化铵装置、轻灰装置、干铵装置等,须参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的相关要求建设。 | 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采取主动控制(源头控制措施)及被动控制(末端控制措施)相结合的措施,设置对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一般防渗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建设;重点防渗区包括碳化装置、滤过装置、氯化铵装置、轻灰装置、干铵装置等,参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的相关要求建设。 |
| 1 |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储存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和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润滑油,暂存于****厂区内部的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该危废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合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不得超期贮存。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在实施转移前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禁随意转移、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 项目生产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运行的日常生活办公垃圾,生产废弃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危险废物-机修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油桶及分析室废液危险废物。项目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为25.1t: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集中收****物资部门回收再生利用;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分类分区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建立管理台账,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无害化、**化、利用化处置。 |
| 1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厂区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防范系统,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将****现有的6000m3的废水池(西池)改造为初期雨水池,将2000m3的中干渠综合回收池改造为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事故废水得到有效处理,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及时修编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杜绝污染事故发生;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 | 健全厂区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防范系统,设置三级防控体系。企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项目区域建设单独初期雨水池及事故应急池;****公司现有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项目可用初期雨水池总容积约24396m3,事故应急池容积约21320m3,远大于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各类事故废水得到有效处理,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及时修编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杜绝污染事故发生;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 |
| 项目利用****厂区内部现有的地块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属于产能置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有老旧的60万吨/年联碱生产装置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将老旧60万吨联碱淘汰,**60万吨联碱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循环水装置、冷冻站等,其他公用工程设施依托原有。项目采用氯化钠及******公司生产的液氨及副产的CO为主要原料,采用联合制碱法工艺技术。项目建设完毕后可形成年产60万吨纯碱、副产61.8万吨氯化铵的生产规模。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利用****厂区内部现有的地块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属于产能置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有老旧的60万吨/年联碱生产装置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将老旧60万吨联碱淘汰,**60万吨联碱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循环水装置、冷冻站等,其他公用工程设施依托原有。项目采用氯化钠及******公司生产的液氨及副产的CO为主要原料,采用联合制碱法工艺技术。项目建设完毕后可形成年产60万吨纯碱、副产61.8万吨氯化铵的生产规模。****公司技改项目,****公司联系很紧密,项目依托****公司 ****公司-宏宜化工。宏宜化工于 2021 年成立,****环境局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以《****环境局关于 IGCC 分布式能源碳中和应用示范暨合成氨绿色改造升级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孝环函【2021】92 号)批复项目建设, 并且项目已经开工建 设,预计 2023年 3月份投入生产,2024年3月,已完成“宏宜化工IGCC分布式能源碳中和应用暨合成氨绿色改造升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其他公用****公司厂区内部现有的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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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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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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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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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利用****厂区内部现有的地块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属于产能置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有老旧的60万吨/年联碱生产装置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将老旧60万吨联碱淘汰,**60万吨联碱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循环水装置、冷冻站等,其他公用工程设施依托原有。项目采用氯化钠及******公司生产的液氨及副产的CO为主要原料,采用联合制碱法工艺技术。项目建设完毕后可形成年产60万吨纯碱、副产61.8万吨氯化铵的生产规模。项目属于产能置换项目,项目总量来源于现有工程“以新带老”,不新增污染物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利用****厂区内部现有的地块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属于产能置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有老旧的60万吨/年联碱生产装置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将老旧60万吨联碱淘汰,**60万吨联碱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循环水装置、冷冻站等,其他公用工程设施依托原有。项目采用氯化钠及******公司生产的液氨及副产的CO为主要原料,采用联合制碱法工艺技术。项目建设完毕后可形成年产60万吨纯碱、副产61.8万吨氯化铵的生产规模。项目属于产能置换项目,项目总量来源于现有工程“以新带老”,不新增污染物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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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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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