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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83MA3F5N0305 | 建设单位法人:高世军 |
| 尹广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街道**街北、兴源路西 |
| ****年产15万吨赖氨酸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4-其他食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95-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街道**街北、兴源路西 |
| 经度:118.776180 纬度: 36.95074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22 |
| 潍环审字〔2025〕8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1-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83MA3F5N030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所 |
| ****0700MJE395828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5565199 | 竣工时间:2025-10-10 |
| 2025-11-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06 |
| 2025-12-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24GwZmn |
| 项目建成后,年产98赖氨酸5万吨、70赖氨酸10万吨、副产品糖化渣约1.68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98赖氨酸5万吨,糖化渣6738.811吨。 |
| 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成后,年产98赖氨酸5万吨、70赖氨酸10万吨、副产品糖化渣约1.68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98赖氨酸5万吨,糖化渣6738.811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液化、糖化、过滤、浓缩、发酵培养、调酸、离心、70赖氨酸生产、98赖氨酸的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液化、糖化(依托现有)、过滤、浓缩(依托现有)、发酵培养(依托现有)、调酸(依托现有)、离心(新增)/膜过滤(依托现有)、70赖氨酸生产(依托现有)、98赖氨酸的生产(新增) |
| 本项目淀粉乳糖化、赖氨酸发酵、调酸依托现有的玉米深加工产业链项目赖氨酸生产线,调酸后的发酵液经离心(新增)/膜过滤(现有)调配清相、浓相比例,其中浓相全部进入现有玉米深加工产业链项目赖氨酸生产线的70赖氨酸生产,清相用于现有玉米深加工产业链项目赖氨酸生产线和本项目98赖氨酸生产线的98赖氨酸生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设置污水和前期雨水收集、储存系统,分质处理。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喷淋废水、车间地面及设备外部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初期雨水等。项目废水经由地上管道输送至****巨****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根据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的性质,采用碱喷淋、水喷淋、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喷淋、布袋除尘等处理方式处理后经排气简排放。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简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各排气简污染物排放须满足以下要求:VOCs有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限值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硫酸雾、化氢有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要求;氨、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要求。 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厂界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限值要求;氨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限值要求。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作业机械、车辆进行维护,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废树脂、废空气滤芯、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等按固废管理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设置污水和前期雨水收集、储存系统,分质处理。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喷淋废水、车间地面及设备外部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初期雨水等。项目废水经由地上管道输送至****巨****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工艺废气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无基准含氧量要求,以实测浓度为准);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无基准含氧量要求,以实测浓度为准)。 厂界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执行《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中的**扩建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的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9.1修改实施)要求,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措施,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监测计划。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并设立标志牌。按要求设置水、气、土壤、地下水等的监测点位,定期开展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污染事故发生。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在关键点位安装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以及大气污染因子的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在污水外排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如出现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并进一步采取污染物减排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按照报告书的要求期进行环境监测、动态跟踪监测,并已规范设置有组织废气采样孔、采样监测平台,规范设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及相关标志。项目将按照相关规**装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在关键点位安装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27.6 | 112.74 | 0 | 85.98 | 0 | 254.36 | 26.76 | |
| 116.32 | 161.163 | 0 | 60.18 | 0 | 217.303 | 100.983 | |
| 3.79 | 19.474 | 0 | 16.77 | 0 | 6.494 | 2.70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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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5 | 3.5 | 0 | 2.77 | 0 | 4.58 | 0.73 | / |
| 48.1 | 9.52 | 0 | 9.65 | 0 | 47.97 | -0.13 | / |
| 1 | 三层碱喷淋系统 | 《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依托现有 | 已监测 | |
| 2 | 三层碱喷淋系统 | 《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 依托现有 | 已监测 | |
| 3 | 三层碱喷淋系统 | 《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依托现有 | 已监测 | |
| 4 | 三层碱喷淋 | 《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 依托现有 | 已监测 | |
| 5 | 三层水喷淋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 | 依托现有 | 已监测 | |
| 6 | 布袋除尘器 | 《**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 | 依托现有 | 已监测 | |
| 7 | 三层水喷淋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 | 三层水喷淋(新增) | 已监测 | |
| 8 | 旋风+布袋+三层水喷淋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 | 旋风+布袋+三层水喷淋(部分新增) | 已监测 |
| 1 | 隔声、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隔声、减震 | 已监测 |
| 1 | 项目设置防渗系统、雨水导排系统和事故污水收集系统等。你公司要加强污水处理区、装置区、罐区、排污管线、应急管网、事故水池、固废暂存场所等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 | 已落实 |
| 1 |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废树脂、废空气滤芯、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等按固废管理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 | 已落实 |
| 1 | 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已落实 |
| 1 | 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有关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 已落实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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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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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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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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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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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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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