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乳源县桂头镇至韶关丹霞机场公路新建工程(韶关机场进场道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韶环审〔2026〕8号)

审批
广东-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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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乳源县桂头镇至**丹霞机场公路**工程(**机场进场道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韶环审〔2026〕8 号)
时间2026-02-09 10:47:44

**市****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乳源县桂头镇至**丹霞机场公路**工程(**机场进场道路)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市****公司拟投资约1887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4万元),选址于**县桂头镇,建设乳源县桂头镇至**丹霞机场公路**工程(**机场进场道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起点位于省道S248与省道S250平**(起点桩号K0+000,坐标东经E113.422304°,北纬N24.953835°),先东西走向,后南北走向,先后经过大坝村、凰村、红岭村,终点沿现状进场路,止于丹霞机场门口(终点桩号K4+252,坐标东经E113.431185°,北纬N24.975719°),属于**丹霞机场配套道路。本项目路线全长4.252千米,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路基宽21.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沿线路口均采用平**形式,共设置涵洞9道,平面交叉8处。本项目不设桥梁、****服务区,施工期约24个月。

本项目已取得《****改革局关于乳源县桂头镇至**丹霞机场公路**工程(**机场进场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韶发改投审〔2025〕18号)、《****运输局关于乳源县桂头镇至**丹霞机场公路**工程(**机场进场道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韶交基函〔2025〕179号)等文件。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乳源分局的意见****控制中心的技术评估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建设方案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应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科学优化施工时序,合理安全施工时间。施工期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回用于周边灌溉,不外排;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过滤”处理后能回用的优先场地内回用,不能回用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回用于周边灌溉,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全线须设置路面径流排水系统,将非敏感区的径流引至路边/桥边排放;在穿越饮用水源准保护区路段,须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禁止泄露的危险化学品、消防

废水及路面初期雨水等废水直接排入敏感水体,并严格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区域水质监测计划,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确保水环境安全。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项目应采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对声源采取减震、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应采用低噪声路面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对于采取主动降噪措施仍无法达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建设单位应进一步采取通风隔声窗等降噪措施,有效控制噪声影响。同时,加强对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影响及低噪声路面降噪效果的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降噪措施。

建设单位应****政府依法加强本项目沿线两侧用地规划控制及优化调整,声环境超标范围内不宜**噪声敏感建筑物。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管理,科学优化工程布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可能减少工程占地。加强施工期表土回用管理,做好表土剥离和堆存保护,确保原生表土有效回用。规范建设弃土场等临时工程,按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范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因地制宜实施生态修复,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生态修复应采用当地适生物种,防范外来物种入侵。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垃圾、渣土、砂石等的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式运输。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设置

冲洗设施及防尘网、道路硬底化、开挖土方及时回填、场地绿化等防尘措施,有效控制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配套设置的水稳拌合站产生的颗粒物排放参照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沥青路面铺设过程沥青烟、苯并[α]芘排放浓度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

项目运营期,应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同时加强道路的交通管理,限制超标车辆上路,运输含尘物料的汽车应要求加盖蓬布。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六)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科学规划、合理布置,精准识别、研判潜在的环境风险,结合项目环境风险因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相关部门和受影响单位的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体系。合理设置事故应急池,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环境事故发生,保障区域水环境安全。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杜绝事故的发生。

(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沿线地

方政府、相关单位和群众的沟通协调,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心、担忧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八)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监测计划。

三、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建设方案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拟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明确责任。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乳源分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请****乳源分局严格落实事中事后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 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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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0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

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

****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市武****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2028

联系电话075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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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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