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漓江风景名胜区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段)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县****公司:
《漓江风景名胜区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段)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为**,代码为:****,位于**市**县杨堤乡、兴坪镇、**镇、福利镇、金宝乡。地理坐标为(1)一标段:起点:E110°27′32.413",N25°01′28.343",终点:E110°30′8.878",N24°55′18.829"。(2)二标段:起点:E110°30′31.357",N 24°54′52.08",终点:E110°34′52.454",N24°45′22.863"。(3)三标段:起点:E110°27′21.560",N24°57′20.146",终点:E110°34′46.564",N24°45′50.055"。(4)四标段:起点:E110°31′22.090",N24°59′40.399",终点:E110°31′22.572",N24°55′14.435"。(5)五标段:起点:E110°34′28.585",N24°56′32.736",终点:E110°32′27.287",N24°55′14.909"。(6)六标段:起点:E110°17′42.125",N24°50′56.583",终点:E110°22′31.843",N24°49′46.481"。(7)杨堤浪洲村岸线:起点:E110°26′55.025",N25°02′39.382",终点:E110°27′15.554″,N25°2′5.779″。(8)福利镇林家洲村、古座塘村岸线:林家洲村段起点:E110°31′14.944″,N24°46′45.644″,终点:E110°31′20.154″,N 24°46′42.651″。古座塘村段起点:E110°30′27.456″,N24°49′18.903″,终点:E110°30′29.020″,N24°48′59.881″。(9)东邻渔业队岸线:起点:E110°29′43.126″,N24°46′32.0586″,终点:E110°29′54.133″,N24°46′15.363″。(10)**县凤鸣溪截污改造工程:E110°29′24.065″,N24°46′12.157″。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态护岸、自然岸线修建恢复、生态绿化、生态步道、污水处理设施、码头修建、硬质铺装、绿化修复、更新改造污水管网、敷设污水管网、道路破除及回填工程等。项目计划于2026年2月建设完毕。本项目投资31508.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252万元。
二、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期已结束,根据《报告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均已得到妥善处置,施工期未对项目区域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无施工期遗留的环境问题以及相关环保投诉等。项目为非污染型生态类项目,护岸和岸线修复工程实施后不改变水流方向和条件,截污改造工程可减少污水直接进入漓江。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你公司要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确保不改变风景名胜区**。
四、你公司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切实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五、你公司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六、项目如应满足桂****管理委员会、自然**、水利等部门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须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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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