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16〕7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粤财采购〔2020〕18号)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0年版)》(穗财采〔2021〕2号)有关规定,****通过询价方式进行发包:
一、项目名称:凌塘村**村改造项目-凌塘东片区公证法律服务框架项目
二、发包单位:****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4831
三、项目地点:**市**区
四、工作范围
凌塘东片区,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法律法规的公证法律服务及配套服务。
五、报价要求
供应商依据本项目需求及自身情况,填报本项目各项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项目按实际提供的公证服务工作量结算,采购人无法预计和保证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所能获取的工作量。
2、供应商的报价为综合单价包干,费用已涵盖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标准开展本项目服务工作必须的全部费用,包括服务费用、人员费用、外勤费用、照片打印费用、资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所需的全部费用。
六、项目服务要求
1、公示期间,公证机构需对文件张贴情况进行随机检查,确保公告持续粘贴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以最新的政策法规规定为准)。
2、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发出通知之日起20日内出具公证书。
3、公示材料:每宗公告公示期满后,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现场公示照片。
4、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司法部令第101号)、《公证程序规则》(中华人民**国司法部令第14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张贴公示和保全证据公证法律服务,确保文件公示过程合法合规、公证行为真实合法有效。
5、公证机构随时响应张贴文件的需求(含节假日),确保在法规规定的时间段内张贴。如因缺漏公告、信息更正等需补充或重新公示的,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相应的公证服务,并重新出具公证书。
6、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成果资料的解答、实施建议等后续服务。
7、供应商注重人员调配,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与项目相匹配的资质和执业资格。
七、资金来源:国家专项借款。
八、发布公告时间:从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1日止。
九、提交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提交资料时间:2026年2月11日12:00截止。
2、地点:****205办公室
3、提交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十、一切要求以附件《凌塘村**村改造项目-凌塘东片区公证法律服务框架项目询价文件》为准,请投报单位按照附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加急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