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 1 | ****2301MAC47X2C1E | **** | 总价 | 人民币****686.44元 |
**县官仓镇人民村烘干厂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县官仓镇人民村烘干厂建设项目于2026年2月09日已在****(**市**区中华路世贸华庭A栋一单元901室)开标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686.44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李贤荣
注册证书编号:贵252********20240
综合得分:83.20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824.05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赵丽
注册证书编号:粤244********02308
综合得分:76.57
第三中标候选人:**财****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430.64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冉邱洋
注册证书编号:川251********07867
综合得分:76.34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6年2月09日至2026年2月11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监督部门:****,电话:138****5141投诉。
招标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138****5141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5881 151****7010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