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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 发布机构 | ****草原局 | 文 号 | ——— |
| 成文日期 | 2026-02-04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开发区蒸汽管线工程项目,经清****委员会以《****开发区蒸汽管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发改审批字〔2025〕108号)文件予以批复。现将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事宜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开发区蒸汽管线工程项目,拟使用清****林场林业用地总面积2.4738公顷,其中乔木林地2.0357公顷,林种为防护林,树种为杨树;特殊灌木林地0.2633公顷,林种为防护林,树种为柠条;疏林地0.0263公顷,林种为防护林,树种为柠条;未成林造林地0.1485公顷,林种为防护林,树种为柠条。四至范围为①至X=****6640,Y=****345;②至X=****6627,Y=****252;③至X=****6604,Y=****056;④至X=****6606,Y=****030。林地权属为清****林场国有,林木权属为清****林场国有。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社会稳定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事宜如有异议,可在项目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审核上报单位提出项目合理使用林地等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建设单位、审核上报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进行项目拟使用林地上报工作。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审核****政府提出意见。
四、公示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4日)。
五、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河县**镇**街1号
六、项目占用林地材料审核上报单位及联系电话
上报单位:****草原局
单位地址:**河县**镇**街
联系电话:047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