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数码印花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受理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3日。
电话:0394-****052
通讯地址:**县纬四路****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数码印花智能化改造项目 | **县新**陈胜大道997 | **** | ******公司 |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总投资5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主要设有制版区、印花区和清洗区等,本次不新增用地,仅在印花区新增6台全自动数码一体印花机。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数码印花、烘干、****中心、现有晒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数码印花、烘干、****中心、现有晒网工序产的非甲烷总烃,依托车间现有负压收集系统,经管道汇入现有拟改建“水喷淋+静电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现有1根15m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要求。 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全自动数码一体印花机等设备,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同时通过建筑隔声、加强管理等降噪减振措施,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水性环保油墨废包装桶和废抹布。水性环保油墨废包装桶和废抹布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已建危废暂存间(10m2)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附录 A 的相关要求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张贴危险废物的标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