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索引号: ****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人社许〔2026〕2号
发文日期: 2026-01-27 11:34:01
公开主体: **市****
发布日期: 2026.****.27
****区时光****学校:
****机关提出申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形象设计师(五级、四级)的申请收悉,经审查,此培训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24〕19号)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增加形象设计师(五级、四级)培训资质。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严格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附件:****区时光****学校许可项目
****
2026年1月27日
附件
****区时光****学校许可项目
| 序号 | 项目 | 等级 | 备注 |
| 1 | 形象设计师 | 5、4、3 | |
| 2 | 美容师 | 5、4、3 | |
| 3 | 美甲师 | 5、4、3 | |
| 4 | 芳香美容 | 其他 | |
| 5 | 美发师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