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区埔田镇起步区(A9-3地块)**区埔田竹文化****中心项目
占地面积:2757.6m2
地理位置:**省**市**区埔田镇,紧邻X114****政府旁,中心经纬度坐标为116.367999°E,23.576174°N
土地使用权人:揭****人民政府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闲置
未来规划:拟规划为**区埔田竹文化****中心,拟定规划用途为教育科研用地(A3)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普****公司
钻探单位:**普****公司
检测单位:**市弗****公司
**德隆****公司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11月,根据调查情况,调查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揭****人民政府。调查地块70年代前为小山坡荒地,70年代后地块主要建设了三处建筑物,一处为一层建筑物,两处为两层建筑物,****社区****中心,****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停车场等,****活动室、老人活动室、文体健身房等。建筑建成后,历史至今使用功能基本未变化。
地块东侧,****服务中心楼前,2011年至2018年用于经营荣盛厚弥粥铺,从事早餐饮食服务,后该店铺停业,****停车场使用至今。
地块西侧2011年至2014****停车场,2014年,地块内中部空地区****停车场,使用至2025年。其余区域基本无变化。
地块外历史沿革为:调查地块周边早期主要为荒地,后****政府,东北面建设了X114线道,其余周边建设了居民楼。根据历史影响资料及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内不涉及重点行业企业、不涉及固废危废暂存或填埋、不涉及工况用途或规模化养殖等。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分析,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如下:
(1)调查地块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不存在固废或危废填埋暂存活动,仅建设办公楼进行办公使用,期间,建设前对地块原本小山丘的地形进行了平整,后来进行了建设活动,地块在使用期间存在部分区域未硬化,****停车场使用,因地块被扰动过,机械活动可能对土壤造成影响,停车活动涉及地块内主要区域也会对土壤造成影响,故在地块建设期间土方工程机械或车辆的扰动,以及停车场车辆停放和车辆出入可能造成石油烃(C10-C40)污染,本地块主要关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2)调查地块边界外50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政府办公楼。西北面:紧邻湖下村;东北面:隔X114线道为牌边村;东面:****政府;南面:**村。地块周边污染物下渗至土壤并扩散至项目地块的机率极小,周边居民生活少量的排污也不会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因无法排除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可能,下一阶段的初步采样分析工作需结合具体污染物可能的污染区域,进行土****实验室分析检测,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及污染程度。
三、初步采样分析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采样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地下水采样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
调查地块内,采用系统布点法和判断布点法相结合,共布设3个土壤监测点位,点位编号为S1~S3,另外在地块西南面342m绿地、东北面411m绿地土壤布设2个对照点。
地块内土壤监测点位钻孔深度为6米,共计采集13个土壤样品(不包括平行样),监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7项)、石油烃(1项)、VOCs(27项)和SVOCs(11项)。
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监测井点位编号分别是W1~W3,分别与土壤监测点位S1、S2和S3合并,共采集3组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监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7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1项)。
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如下:
(1)土壤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内土壤整体呈无酸化或碱化,占比为76.9%;重金属和无机物,具体包括砷、汞、镉、铜、镍、铅及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所有检出指标含量均低于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六价铬与其余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
(2)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样品中除浑浊度超了地下水Ⅲ类标准,浑浊度为水体物理性状指标,不属于污染指标;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检出含量均低于相应的地下水Ⅲ类标准,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指标含量均低于推导计算出的地下水风险筛选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初步调查采样结果可知,本次调查检测的土壤样品各检出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本报告所选取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且不超一类筛选值,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未因地块生产活动而受到明显污染,土壤污染物含量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地下水检测指标除浊度均未超地下水Ⅲ类标准,地下水中的浑浊度不属于毒理指标。
综上所述,**区埔田镇起步区(A9-3地块)**区埔田竹文化****中心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未来用地规划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要求。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