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观音湖苗木移植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水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观音湖苗木移植进行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水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观音湖苗木移植
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月30日
开标日期:2026年2月6日
二、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伍拾陆万壹仟伍佰伍拾伍元整(561555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查满娟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伍拾柒万贰仟零壹元叁角伍分(572001.35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现珍
第三中标候选人:**市康财建筑****公司
投标报价:伍拾柒万肆仟捌佰贰拾叁元壹角陆分(574823.16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吴正林
三、公示期
公示期:自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2日17:30。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上发布。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千秋大道818号5楼508,联系电话:186****0072。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