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瑞宝街道 |
| 标的名称 | **市**区江晓路100号101房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 特色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16,800.00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挂牌价格为首年首月租金,租金每年递增3%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155.4883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2031-08-31 | ||
| 免租期限 | 新租户按合同首年月租金标准给予不超过26天免租期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2次。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条件 | 1、出租用途为商业。 2、出租面积为155.4883平方米。 3、出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1年8月31日。 4、租赁保证金:按合同期末年末月租金标准两倍收取。 5、递增率:租金每年递增3%。 6、免租期:新租户按合同首年月租金标准给予不超过26天免租期。 7、租金定价:出租底价16800元/月。 8、管理费:由****管理处缴交。 9、水电费:由承租方按实际使用量向供电、供水部门缴交,无设施服务费。 10、交易保证金:38956元。 11、意向报名人须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根据承租方资格的要求提供资料给出租方进行资格审核,所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提供的,自动取消意向报名人报名资格。 12、意向报名人须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向出租方缴****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的,自动取消意向报名人报名资格。 13、意向报名人缴交资料给出租方的地址:**区**路12号2203****公司****公司李先生。交易保证金缴交的账户资料:单位名称:**市****公司, 账号:387********087454, 开户行:光大银行**花城大道支行。 14、意向报名人在被确认为新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由出租方拟定租赁合同版本:《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附页》《签署页(含责任书、承诺书、廉洁经营准则)》版本等文件。承租方需于签订租赁合同当日支付租赁保证金(按合同期末年末月租金的标准两倍),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等费用。 15、2026年4月30日前签约的,可以享受**区宝成街12号B129号车位免费配套的优惠政策,车位使用期限与物业租赁期限一致,车位每月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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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1.本出租标的权属人为****,出租方招租行为已获权属人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标的有房产证,证载规划用途为商业,现出租用途为商业。 2.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需自行对承租出租标的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3.本出租标的目前空置,出租方于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物业按约定条件交付给承租方,交易双方签订《房屋交接表》并移交物业钥匙之日视为实际交付之日。租期起算日为房屋实际交付之日。 4.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法律性质、主体建筑、相关构建物、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交付和按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承租方不得以物业面积误差、建筑物及设备设施问题、产权问题及历史保留建筑等现状问题为由,向出租方追究任何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5.承租方须自行办妥二次消防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证照等理由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6.承租方确需改变出租用途及对物业进行装修改造的,必****管理部门同意,并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程开工前,须按法律法规向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申报。竣工后,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承租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承租方承租物业后不允许从事高噪音及高污染行业。 9.意向报名人在公开招租中投标成功后成为新承租方,新承租方须在投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由出租方拟定租赁合同版本:《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附页》《签署页(含责任书、承诺书、廉洁经营准则)》版本等文件。承租方须于签订租赁合同时支付租赁保证金(按合同末年末月租金标准的2倍),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 10.承租方须自行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自行向供水部门缴纳水费及物业其他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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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保证金 | 线下收取交易保证金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如下: 开户行:光大银行**花城大道支行 开户名称:**市****公司 账号:387********087454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 是 | ||||
| 报名登记方式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交易所官网(www.****.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方与出租人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 前没有欠租欠费记录(经催告后已清缴的除外)和合同、侵权纠纷等不良信用记录;意向承租方须为诚信经营,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范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向方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意向方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意向方未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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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承诺 | |||||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李先生 | ||
| 联系方式 | ****5972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