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紫金县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的批复

审批
广东-河源-紫金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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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批复
发布机构: **市**** 成文日期: 2021-01-04
名称: 关于调整****中学费标准的批复
文号: 紫发改〔2021〕29号 发布日期: 2021-01-12
主题词:
关于调整****中学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1-12

****教育局:

你局《关于提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函》(紫教函〔2019〕6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省价格听证目录(2016年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省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按照政府定价法定程序,经成本审核、重大事项风险评估、价格听证、集****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决定,同意调****中学费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调整为:****学校1180元/生﹒学期;****学校1090元/生﹒学期;****学校1000元/生﹒学期;****学校910元/生﹒学期。

二、高中学费开支范围用于公务、业务、设备购置、修缮、课本资料及练习本等费用,其中学费含杂费、课本资料费和发放给学生练习本不少于30元。不得用于教师工资、福利、****政府及有关部门。

三、学校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四、收费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学费使用范围,做到专款专用;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

五、新标准从2021年秋季起开学执行,有效期5年。


****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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