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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的规定,2026年2月4日,****水利局组织召开了“****涧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现将《****涧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涧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项目基本情况:工程位于****涧河,治理范围为尉侯村~G5京昆高速(桩号K16+649.00~K26+066.23)和经十**涧河桥~**市汾河流域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起点(桩号K27+426.26~K28+842.88),治理总长度10.83km。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
联系人:张彦军 159****9258
验收公示时间:2026年2月9日-2026年3月1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予以反馈,个人需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